兩度邀好友夫婦喝酒聚餐 淫男強脫人妻褲又吻胸部
呂姓男子前年底邀請1對夫妻,到他淡水住家喝酒聚餐,呂趁半夜丈夫熟睡時,強拉人妻到門口,褪下對方內衣強吻胸得逞,去年5月他又邀大家吃飯,夜間再度強脫對方褲子,被害人妻忍無可忍報警提告,士林地檢署審理後,依強制猥褻起訴呂男。
起訴指出,呂男去年邀請多名友人,到他淡水住家餐敘,並表示可以睡在他家,其中包括1對夫妻,但當晚吃完飯,人妻將餐具拿到廚房清洗時,呂男竟藉機靠近,並以言語挑逗,隔着衣褲以下體輕撞對方臀部。
次日凌晨呂趁大家熟睡時,偷偷前往人妻位在地下室的客房,將對方叫出門外,拉扯對方內衣並強吻胸部,被害人爲怕驚動丈夫,最後選擇隱忍、離開。
因丈夫毫不知情,去年5月又受呂的邀請,帶妻子前往聚餐,當晚兩人被安排到3樓就寢,呂竟重施故技,半夜前往客房將人妻叫出,這次硬來想要強脫褲子,被害女子忍無可忍,用腳狠踹反擊,呂當場被踢倒在地,悻然逃走。
因先後3次遭到性騷擾,人妻後來決定報案,呂男偵訊時,坦承確實有對人妻出手,士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呂男,以強暴、脅迫方法猥褻者,可處6個月以上,5以以下有期徒刑,因呂的3次騷擾犯意各別,建請法院分論並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