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前瞻|全國人大代表、央行遼寧省分行行長付喜國:建議完善已故存款提取制度,讓羣衆“少跑腿”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張欣楊希 邊萬莉北京報道
“老人去世了,子女很難把錢取出來該怎麼辦?”針對羣衆關心的這一問題,2024年全國“兩會”即將召開之際,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國家外匯局遼寧省分局局長付喜國提出了《關於優化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制度的建議》。他強調,要加強部門協同,協調各類金融機構完善信息共享機制等,通過統一平臺向社會公衆開放查詢,讓數據“多跑路”,讓羣衆“少跑腿”。
3月3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付喜國聚焦此次共提交了三份建議,除上述建議外,還包括《關於破解大型重整工業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建議》、《關於在<金融穩定法>立法中完善存款保險制度的建議》。
據瞭解,2021年,原銀保監會、人民銀行共同印發了《關於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部分取消了小額存款提取的公證和訴訟要求,極大提升了小額存款提取的便捷性,切實減輕了人民羣衆負擔。但由於簡化流程僅適用於特定身份的提取人提取小額存款,適用範圍有限,且對於簡化流程適用範圍外的情況,辦理流程仍較複雜,仍有部分羣衆的存款因各種原因無法提取。
付喜國認爲,現行政策越來越無法滿足社會公衆需求,有必要探索優化相關制度設計,提升人民羣衆在金融服務中的獲得感。爲此,他提出四點建議:
一、區分不同情形,逐步解決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困境。
一是適當提高簡化提取限額,滿足絕大多數需求。統計數據顯示,2022年,我國22個省份的人均住戶存款超過5萬元。通過調研,單筆金額5萬元以下的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業務量佔比達94.2%。考慮到制度優化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短期內可採取上調額度的方式,對單筆5萬元以內的存款統一適用簡化提取程序,以覆蓋絕大多數羣衆需求,並鼓勵銀行結合地區實際和風險情況,在10萬元以內自行上調簡化提取的金額上限,在存款安全和取款便利之間達到平衡。
二是條件成熟時,取消免公證、免訴訟提取限額。對於法定繼承或者持有經公證的遺囑、遺贈扶養協議、遺產分割協議的情況,不再設置限額,提取人提供存款人死亡證明、本人身份證明以及身份關係證明或公證遺囑、遺贈扶養協議、分割協議等證明文件,銀行在完成盡職審查後即可支付存款並免除後續責任。如發現僞造材料、冒領存款等情形,按照司法程序追究民事、刑事責任。根據業務實際,可進一步擴大免公證、免訴訟提取範圍。
三是配套實施“承諾+公示”提取模式。根據制度優化進度,對於暫不滿足免公證、免訴訟提取條件的情形,或者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相關證明材料等情形,在提交前述證明材料的基礎上,要求出具承諾書並依託相關財產公示系統予以公示,如公示期內無其他繼承人提出異議,即可辦理取款。如後續產生繼承糾紛,在繼承人之間依法解決。
二、推進各方共識,合理界定銀行審查義務和責任邊界。
一是明確銀行的審查義務邊界,統一審查標準。監管部門會同司法機關研究細化銀行合理審慎審查的方式和路徑,統一審查標準,按照統籌風險防範和服務便民的原則,提升業務規範化程度。推動本地銀行間加強同業溝通協調,對同一提取人的證明材料審查進行信息共享,減輕提取人證明負擔和銀行審查壓力。
二是推動監管與司法形成共識,明確銀行法律責任。探索以司法解釋或指導案例等形式,釐清銀行法律責任,劃定免責範圍,明確銀行在按照規定履行審查義務、向合法繼承人支付已故存款人存款後,不承擔因繼承人之間遺產糾紛造成的風險與賠償責任,爲解決取款困境、減少後續糾紛提供充分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打破信息壁壘。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平臺,推動銀行與公安部門、民政部門、公證機構加強協作,建立健全信息聯網覈查機制,推動社會公共信息共享,逐步實現身份、戶籍、婚姻家庭關係、公證等信息的在線覈查及調取,豐富銀行的在線覈實手段,降低提取人的證明難度和銀行審查壓力。
三、完善配套制度設計,從源頭上降低取款難度。
一是探索建立聯名賬戶或提名人制度。嘗試推行聯名賬戶,或在儲蓄存款等財產性合同中增加相關條款,由客戶自願選定提名人。在存款人喪失行爲能力或者去世後,銀行可將存款支付給其他聯名賬戶持有人,或要求提名人僅提供存款人死亡證明、本人身份證明和取款申請表,即可向其支付存款,並免除銀行責任。
二是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依法建立提取人誠信檔案和虛假承諾黑名單制度,對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僞造證明材料辦理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的,依法上報徵信系統,強化制度威懾。
四、暢通已故人員金融資產查詢路徑,提升查詢便利度。
一是逐步推廣已故人員銀行卡線上查詢業務。在部分地區試點開展“已故人員銀行卡賬戶線索查詢”的基礎上,通過“銀行網點線下受理審覈+銀聯雲閃付APP線上查詢”的業務模式,扎口查詢已故人員的銀行卡賬戶,試點經驗成熟後逐步推廣至全國,切實提高銀行卡賬戶查詢的便利程度。
二是統一生前記錄查詢口徑。查詢已故存款人生前賬戶交易記錄涉及個人隱私和信息保護,但實踐中常因爲遺產或債務糾紛而產生查詢交易記錄的現實需要。建議監管部門主動迴應制度執行中的疑難問題,從便民和保護個人信息的角度優化制度設計,明確答覆口徑,並指導銀行做好相關工作。
三是擴大已故人員資產查詢的種類和機構範圍。加強部門協同,協調各類金融機構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匯聚存款、理財、保險、證券基金賬戶等各類財產權益信息,通過統一平臺向社會公衆開放查詢,讓數據“多跑路”,讓羣衆“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