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日內市值蒸發超115億港元,信達生物緣何出售子公司股份給創始人?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韓利明 上海報道信達生物(01801.HK)管理層以低價獲得重要海外子公司股份後,公司股價持續大跌。

追溯到上週五晚間,信達生物披露一項關聯交易顯示,公司董事長兼CEO俞德超等人,通過Lostrancos向信達全資子公司Fortvita增資,認購後者發行及出售的1280.83萬股新Pre-A系列優先股,認購價爲2050萬美元。

交割完成後,信達生物直接持有Fortvita的股權由100%攤薄至79.61%,剩餘20.39%由Lostrancos持有。而俞德超作爲Lostrancos的唯一董事,持有Lostrancos股權達82.93%,剩下17.07%股權由信達生物執行董事奚浩及另一名獨立第三方投資者共同持有。

或受該消息影響,10月28日,信達生物報38.7港元/股收盤,大跌12.54%,總市值632.99億港元,蒸發約90億港元。10月29日,信達生物延續下跌態勢,報37.15港元/股收盤,下跌4.01%,總市值剩607.64億港元。兩日內,總市值蒸發超115億港元。

綜合市場情緒,二級市場有投資者認爲此次交易“賤賣”了信達生物旗下有價值的子公司,即在Fortvita做出實際成果實現營收業績之前,管理層已低價入股;也有投資者認爲此次交易有可能是信達生物大力推進“出海”業務的信號。

是否“賤賣”?

“價格”,是此次交易中市場關注的焦點。根據公告,獨立估值師安永(中國)採用資產基礎法分析 Fortvita的市場價值,即以合適的估值方法對各個可辨認資產及負債進行估值,再計算所有資產的總價值並減去負債總額。

其中,Fortvita的已估值總資產約爲2.34億美元,主要包括銀行結餘及現金、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機器及設備、無形資產以及使用權資產;已估值總負債約爲1.54億美元,主要包括借款、貿易應付款項以及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開支。

由二者差值得到的淨資產總額8002.60萬美元,即是Fortvita的估值。“參考該估值,由Fortvita與Lostrancos公平磋商達成認購價2050萬美元,將於交割時通過電匯方式以美元即時可用資金支付至Fortvita的銀行賬戶。”信達生物公告顯示。

市場有聲音指出,Fortvita作爲生物醫藥研發企業,其核心價值更多體現在研發成果和知識產權上,對於具備潛力的產品管線,達成重磅商務拓展(BD)並不難,以資產基礎法分析的公司估值無法將研發價值全面量化。

受益於我國創新藥資產價值獲得國際藥企的廣泛認可,2023年底以來,跨國藥企與本土創新藥企(Biotech)之間的商務拓展(BD)合作持續升溫,其中不乏大額交易,例如去年年底百利天恆以高達83億美元的總交易額將雙抗ADC藥物授權給百時美施貴寶(BMS)。

有券商分析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隨着跨國藥企進一步掃貨中國創新藥,不少Biotech也在積極擁抱這一趨勢,疊加License Out、NewCo等出海模式的多樣化,跨國藥企收購本土資產的趨勢也將持續下去。但現階段市場上研發項目衆多,在企業試圖將手中的項目或資產出售給外資企業時,往往也會面臨價格上的壓力。”

而對於估值方法的選擇,信達生物也在公告中解釋,“獨立估值師在估值時考慮包括資產基礎法、收益法及市場法在內的三種方法。一方面,由於Fortvita的管線主要集中於早期發現及臨牀前階段;臨牀試驗、商業化及生產相關的固有風險等原因,無法使用收益法。另一方面,由於Fortvita的業務性質及其發展階段,公開市場上並無可比較公司或交易,因此市場法亦不適用。”

“公司不希望持續稀釋信達生物股票,未來可能考慮利用外部資金以Fortvita獨立融資,公司也可能對Fortvita增資。此外,本次交易及後續信達生物與Fortvita之間的交易均遵守關聯方定價原則、聯交所規定、公司治理要求等。”10月29日午間,信達生物在業務更新說明會上如是迴應。

意在推進“出海”?

事實上,基於中美市場在藥物定價、支付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出海”已成爲國內Biotech的重點發展方向之一。但信達生物的“出海”之路卻頗爲曲折,因此也有投資者認爲信達生物此次交易意在大力推進“出海”。

公開資料顯示,2015年,信達生物與禮來合作開發PD-1產品信迪利單抗,首付款達到2億美元。2020年,禮來以最高超10億美元的總價獲得信迪利單抗的海外權益,並謀求在美獲批上市。

不到三年時間,隨着信迪利單抗在2022年初遭美國FDA拒絕,禮來也退回了信迪利單抗海外權益。同年5月6日,信達生物還曾公告收回此前授予Coherus在美國和加拿大地區商業化貝伐珠單抗生物類似藥(IBI-305)權益。兩筆“退貨”之餘,信達生物在“出海”方面已鮮有動作。

“隨着公司在中國市場發展的同時,國際化業務擴張是本公司另一主要戰略發展方向,而該業務目前尚處於發展早期階段,面臨諸多風險、挑戰和投資的不確定性。爲綜合平衡國際化發展的資源需求和發展風險,Fortvita將作爲本公司推動國際業務的平臺。”信達生物在公告中表示。

同時,信達生物方面也強調,“Fortvita擁有公司相關資產的海外權益,但這些資產均處於非常早期階段,尚未獲得美國食藥監局(FDA)認可的PoC(概念驗證),存在較大風險。”

招商證券(香港)研報顯示,根據專利搜索,Fortivita目前已經申報在研發階段的資產,除了PD1 x IL2雙抗(IBI-363)外,可能還包括Claudin 18.2 x CD3雙抗,以及Claudin18.2單抗等。其中,IBI-363是投資者在過去一年內對信達生物的關注焦點之一,其也先後在各種場合宣傳介紹該款雙抗的臨牀潛力。

縱觀我國生物醫藥領域,“出海”熱議不斷,在license out等模式之外,今年以來,“NewCo”模式也爲生物製藥企業提供了另一種創新的國際化路徑。“與傳統授權許可相比,NewCo模式的成功效率可能更高。”上述分析師解釋,“一方面,NewCo模式的初期回報可能更爲可觀,但整體收益可能相對較低;另一方面,NewCo模式速度更快,且不受跨國藥企戰略調整影響。”

但值得關注的是,“出海”之路並非坦途。該分析師認爲,無論採用哪種“出海”模式,缺乏耐心都難以取得成功。他常常見到企業急於求成,期望迅速將產品銷售出去,迫切尋求海外業務的拓展,希望有公司能迅速購買。然而,任何事情的成功都需要時間去鋪墊和準備。

當下,隨着交易完成,信達生物將如何利用Fortvita平臺運營國際業務,尚待持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