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富少揪女友百刀砍死爸媽:殺紅了眼! 驚悚弒親3劇本曝光
23年前,18歲的林清嶽不滿向父母討錢遭拒,還被罵不長進,竟夥同友人回家,狂砍父母百餘刀致死。警方發現林父手腕上的百萬名錶未被搶走,案發時林家的狗也沒吠叫,加上林清嶽失聯,認定他涉有重嫌;爲了引誘林出面,警方發佈假消息,宣稱全案朝強盜殺人方向偵辦,需要家屬協助清點財物,林中計返回家中,警方在其指縫採到林家雙親的血跡,終於讓他俯首認罪。
警方發現,早在案發前1年,林就找了賴姓女友及其他4名友人,計劃用安眠藥迷昏父母,再製造假車禍讓父母墜下山谷,後因劑量不足失敗。但他並未就此罷手,透過關係找上地下軍火商,打算買衝鋒槍射殺父母,卻因一時露了口風,表示「要幹一票大的」,遭對方哄擡價格而沒買成,最後竟決定用菜刀殺害父母,並跟同夥約定平分父母的遺產、保險金及奠儀。
▼林清嶽(右)夥同女友(左)等人弒親,手段兇殘。
面對警方偵訊,林清嶽侃侃而談自己的弒親計劃,甚至表示行兇當下「殺紅了眼、根本沒有感覺」,還說如果成功奪取父母的財產,第一件事就是要幫好朋友做假牙,還大言不慚地說,父母的錢終究會歸他所有,自由使用是天經地義的事,不知爲何還要經過他們的允許,痛罵是父母對不起他。
▼刑警張貞勝獲報後趕赴命案現場,他形容現場血流成河,彷彿人間煉獄。
針對這起弒親案,法院一、二審均判林清嶽死刑,但林依舊毫無悔意,審理期間還因不滿遭媒體拍攝,向記者嗆聲:「你們有無良心?有無人性?」2002年3月,最高法院將林判處死刑定讞,其他5名共犯則分別判處5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開庭結束還押時,毫無悔意的林清嶽(中)怒嗆記者:「你們有無人性?」
直到死刑執行前,林清嶽才皈依佛門,法號「法悟」,2002年5月6日槍決伏法後,更捐出心臟、腎臟、眼角膜、皮膚、骨骼等器官,爲自己天理不容的犯行贖罪。
▼林清嶽及其他共犯俯首認罪,被警方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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