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暱稱取「XXX的性伴侶」惡搞教授 判賠4萬元或拘役
桃園某私立大學陳姓男生因爲對老師不滿,在線上遊戲《英雄聯盟》給自己取名「XXX(該教授姓名)的性伴侶」,被發現提告。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認定此舉是指名道姓暗示對方性關係複雜,且任何登入遊戲的人都看得到,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陳男拘役40天,或1日折算1千元,賠償4萬元,全案可上訴。
陳男2012年3月在宿舍創設當事帳號。被惡搞的副教授同年5月上網搜尋,赫然發現自己的名字後面跳出「性伴侶」的搜尋建議,報警處理。
警方循IP找上陳男父親,讓陳男在父親的陪同下自首。陳男自稱沒有誹謗意圖,只是爲了好玩而取名,且該暱稱只用了2個月就被業者強制改爲「我愛英雄聯盟」。
但法官認爲,陳男指名道姓暗示對方性關係複雜,已非單純的謾罵、輕蔑或貶抑,而且《英雄聯盟》每場遊戲10名玩家,意味陳男每上線玩一次就有9個人看到該暱稱,損害教授的社會評價與人格尊嚴甚鉅,仍依誹謗罪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