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部隊」工兵羣造橋太苦? 二兵趁就醫逃結果出爐
桃園22歲許姓男子抽中名爲「龍華部隊」的陸軍六軍團五三工兵羣支援營橋一連擔任二兵,去年6月13日入伍,駐地位於桃園八德的龍蟠營區,同年8月7日下午因鎖骨骨折,由長官陪同就醫,卻趁看診時搭計程車跑了;桃園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違反職役職責起訴並聲請簡易判刑,桃園地院審結,將許男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處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事實指出,去年8月7日下午3點40分,在五三工兵羣服役的許姓二兵因鎖骨骨折,由洪姓輔導長、黃姓心輔官及林姓下士陪同前往國軍桃園總醫院就醫,看診完畢,許男不欲返回營區,竟意圖長期脫免職役,當晚7點20分在國軍桃園總醫院外,自行搭乘計程車脫離部隊離去,直到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於同年月15日下午3點7分拘回龍蟠營區。
法官審酌,被告許男於案發時身爲現役軍人,無故不就職役即未歸建原部隊,影響軍隊士氣、紀律及人員安全管控,所爲實有不該,惟念及許男犯後坦承犯行,兼衡他潛逃在外期間久暫的犯罪情節、脫免職役對職務所生危害程度非巨、依被告許男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顯示有毒品、公共危險等前科及智識程度、家庭狀況等情狀,量處主文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陸軍五三工兵羣「遇水架橋」相當專業,桃園許男入伍未滿2個月就趁骨折就醫時逃兵,桃園地院審結,將許男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處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圖爲五三工兵羣之前在石門水庫後池,進行機動浮門橋車的水上駕舟與合拼搭橋等操演訓練。記者劉愛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