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懲治臺獨」5名嘴會有事嗎?郭正亮給出答案

大陸國臺辦日前以「蓄意編造有關大陸的虛假、負面訊息,挑動兩岸敵意對立」爲由,宣佈懲戒劉寶傑(左起)、黃世聰、於北辰、王義川和李正皓等5位名嘴。(中時資料照合成)

大陸實施《關於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其中提及「分裂國家罪最重可處死刑」;《央視》緩頰表示,稱僅針對極少數的臺獨頑固份子及其分裂活動。針對劉寶傑、李正皓、王義川、於北辰、黃世聰等5名嘴曾被大陸國臺辦點名懲戒,前立委郭正亮表示,這次懲治,劉寶傑5位名嘴應該不算在內,因爲他們5人並沒有講出「臺灣不是中國一部分」。

針對大陸懲治臺獨,郭正亮今(23日)在政論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表示,中國大陸「意見」4個領域涵蓋的範圍實在太大了,第4個領域「利用職權在教育、文化、歷史、媒體,大肆歪曲、篡改臺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所以劉寶傑等5個名嘴應該不算,因爲他們5個人是在講假訊息、扭曲事實,並沒有講「臺灣不是中國一部分」。

郭正亮更點出,《央視》也緩頰說,是怕大家以行爲範圍去推論,幾乎大家都是,所以就說只辦一些比較嚴重的。關於懲治,行爲樣態有4種,接下來還會有首要份子、罪刑重大、積極參加,所以意思就是,大部分的人都不是積極參加。

郭正亮接着指出,這只是「意見」、不是不重要,而是還沒變成真正的法律,雖然有所本,因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3條,就是不準講分裂的言論,還有「反分裂國家法」也是。但刑法第103條沒有直接講,所謂的「分裂」是指什麼?哪些人要辦?所以就把分裂樣態分成4種,嚴重程度分成3種。至於未來是否要真正寫進法律,還不一定,但應會先辦,行政也會列出新的名單,還是會用公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