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船越界捕魚還衝撞海巡艇!15人押回臺中港 罰320萬驅逐出境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三(臺中)海巡隊11月3日在臺中松柏港外15浬處發現1艘越界作業大陸漁船「閩霞漁0X6X9」,海巡人員冒着惡劣海象(陣風10級)查扣該陸船,過程中陸船拒檢衝撞,險象環生,最後將船長等15人押返臺中港海巡基地偵辦,處以新臺幣320萬元罰鍰,經確定罰鍰已匯入國庫,22日上午9點許驅離出境,並警告不得再進入我國禁限制水域作業。
▲▼大陸籍漁船越界捕魚,海巡署逮捕15人重罰320萬,關押20天后驅逐出境。(圖/海巡署提供,下同)
臺中海巡隊獲報後派遣巡防艇PP-10035前往處置,發現1艘越界大陸「閔船」航行作業,立即廣播停船受檢;惟經多次鳴笛廣播,「閩」船均拒絕停船並加速蛇行逃逸,海巡人員仍冒着風浪危險緊追不捨,最後成功強靠登檢,逮捕陸籍蔡姓船長等15人(均爲男性),鐵殼船體約420噸,漁獲約2噸均依法海拋。
由於「閩」船非法越界捕魚事實明確,海巡人員依據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2條及其施行細則第42條之規定,將船長、船員等15人全數押返臺中港海巡基地偵辦,處以320萬元、沒入漁具,經確定罰鍰已匯入國庫,上午驅離出境,並警告不得再進入我國禁限制水域作業,否則將加重裁罰金額,甚至沒入漁船。
臺中海巡隊表示,中部海域時有大陸漁船伺機越界捕魚,爲保護我國海域資源,海巡署要求各海域艦船艇超前部署,艦隊分署與中部分署不定時規劃聯合威力掃蕩,並由海巡署第四巡防區統籌指揮海上艦艇及岸際雷達監控海上目標。同時呼籲民衆若發現海上任何不法,請撥打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臺灣區漁業廣播電臺通報,海巡署將立即調派線上艦船艇趕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