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隊長!HONDA屁屁塗「烏龜」網贊療愈 真相逆轉是車主買筆寫的

▲HONDA後車廂寫「不要一直佔內線車道烏龜」。(圖/翻攝爆料公社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網路上瘋傳兩張照片,是一輛HONDA轎車車身寫着「烏龜」,讓網友看了好療愈!後來真相曝光,原來這是車主本人自己寫的,要用來提醒其他「龜速車」。根據法規,慢速車佔用內車道最高可罰6000元。

根據網友在「爆料公社」貼出的照片,本田後車廂寫「不要一直佔內線超車道,烏龜」,車身寫「不要一直佔用內線,看看後面排多長!路隊長」。許多網友看了直呼,「車主回來看到一定瘋了」、「真是大快人心」、「字很漂亮欸」。

但經記者追查,其實這兩張片是出自《Mobile01》論壇樓主在2013年寫道,發現內線真的好多路隊長,「北中南都有,國一國三都不拘…明明中央分隔島的橘色標語都有寫『內線車道爲超車道』,然後還有掛布條寫『非超車請勿佔用超車道』。」

▼HONDA車身寫「不要一直佔用內線,看看後面排多長!路隊長」。(圖/翻攝爆料公社)

樓主說,他決定去文具行買一些筆,上高速公路開在中線,超車才進到內線,「然後真的有一點點的效果唷」。真相大白,原來這是樓主用筆寫自己的車,要提醒其他佔用內線的慢速車。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1款,「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同條第1項第3款,「內側車道爲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根據國道公路警察局網站,慢速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罰則如下:

1、時速逾80公里,惟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處罰3000元。2、時速低於80公里,佔用內側車道行駛,處罰5000元。3、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罰6000元。

▼高公局提醒,內側車道爲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如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時,將加重處罰。(圖/高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