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對臺產聚甲醛 發起反傾銷調查
賴清德總統就職前一日,大陸商務部昨宣佈對原產於臺灣和美日歐的進口「共聚聚甲醛」(POM)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共聚聚甲醛是一種熱塑性塑膠原料,可用於汽車和消費電子產品,也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收清單大陸對臺零關稅項目之一,若陸方認定存在傾銷行爲而加徵關稅,恐影響我石化產業。
經濟部昨迴應,臺灣出口至大陸市場約四點七萬噸,估約○點七九億美元,將協助我國業者因應反傾銷調查、啓動分散市場拓銷,以及低碳智慧轉型、跨入半導體材料供應等。
大陸商務部昨聲稱,於四月廿二日收到陸企代表大陸共聚聚甲醛產業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經初步審查,申請人符合大陸產業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規定,決定自今年五月十九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美國、臺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調查期限爲明年五月十九日前,特殊情況可延長六個月。
共聚聚甲醛是一種熱塑性塑膠原料,可用於汽車和消費電子產品,也是ECFA早收清單項目之一,若最後大陸商務部裁定存在傾銷行爲,依據大陸反傾銷條例,可向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徵收反傾銷稅建議。
經濟部表示,大陸二○一七年已對南韓、泰國、馬來西亞的聚甲醛產品課徵反傾銷稅,此次又對歐盟、美國、臺灣及日本發起調查,後續將由貿易署聯繫業者,把握調查案時效提出調查意見,協助業者後續的貿易救濟,同時啓動異業結盟拓展海外市場,就既有市場、新興市場展開拓銷協助。
經濟部說明,臺灣生產聚甲醛出口大陸,佔總出口市場的六成,其他市場則是越南、土耳其、印度,以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統計來看,佔大陸聚甲醛總進口值約百分之十二點七至百分之十四點一,爲大陸第四大進口來源。
自去年四月大陸對臺發起貿易壁壘調查後,持續對臺出招,例如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宣佈臺灣構成貿易壁壘並於同月廿一日中止部分ECFA產品對臺關稅減讓,涉及丙烯、對二甲苯等石化十二個稅目產品。上月十九日陸商務部認定臺灣進口的聚碳酸酯存在傾銷,四月廿日起徵收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