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反貪持續發威!上半年立案省部級官員41人 逾6成遭處分

2024年上半年,大陸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案省部級官員41人,其中25人遭黨紀或政務處分。(澎湃新聞)

大陸「反腐打貪」力道不減,2024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收信訪舉報175.4萬件次,立案40.5萬件,而立案省部級官員41人,其中25人遭黨紀或政務處分,超過6成。

大陸央視新聞報導,2024年上半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收信訪舉報175.4萬件次,其中檢舉控告類信訪舉報47.7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97.1萬件。立案40.5萬件,其中立案省部級官員41人、廳局級官員2127人、縣處級官員1.7萬人、鄉科級官員5.6萬人;立案現任或原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4.7萬人。

處分33.2萬人,其中黨紀處分26.6萬人、政務處分9.3萬人;處分省部級官員25人,廳局級官員1806人,縣處級官員1.3萬人,鄉科級官員4.3萬人,一般官員4.6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22.9萬人。此外,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立案行賄人員1.2萬人,移送檢察機關1941人。

報導指,2024年上半年,大陸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批評教育和處理87.9萬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批評教育和處理54.2萬人次,佔總人次的61.6%;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27.1萬人次,佔30.8%;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3.1萬人次,佔3.5%;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3.6萬人次,佔4.1%。

中共2016年審議通過了《黨內監督條例》,對「四種形態」重新進行了定義。第一種是「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爲常態」;第二種「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爲大多數」;第三種「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第四種「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