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領導人對臺談話系列4之2》 蕭規曹不隨!江澤民選這時間點發表「江八點」

總統李登輝。(資料照片/陳麒全攝)

1998年10月18日,時任中共總書記江澤民(前右)在北京會見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夫婦。(新華社

相對於大陸領導人習近平和前領導人胡錦濤都是選在《告臺灣同胞書》的逢十紀念發表對臺政策,前領導人江澤民選擇的時間點非常特別,他於1995年1月30日發表著名的「江八點」,「江八點」發表完後,時任臺灣總統的李登輝也以「李六條」作爲迴應。

江澤民會選在1995年,而不是1999年發表,推論可能跟臺灣於1996年將舉行總統大選有關,如果選在1999年發表,時間太晚;但若選在1996年,怕會干預選舉結果,因此江澤民選在1995年的1月發表《爲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講話。不過也有一說,江澤民是挑選自己喜歡時間點宣佈他的對臺論述而已。

在講話中,江澤民提到兩岸和平統一的八項主張,俗稱「江八點」:

(一)堅持一箇中國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前提

(二)對於臺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我們不持異議。

(三)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是我們的一貫主張

(四)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

(五)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是兩岸經濟發展和各方面交往的客觀需要,也是兩岸同胞利益之所在,完全應當採取實際步驟加速實現直接三通

(六)中華各族兒女共同創造的五千年燦爛文化,始終是維繫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

(七)充分尊重臺灣同胞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保護臺灣同胞的一切正當權益

(八)我們歡迎臺灣當局的領導人以適當身份前來訪問,我們也願意接受臺灣方面的邀請,前往臺灣,可以共商國是,也可以先就某些問題交換意見。

而在江澤民發表完後,李登輝於同年4月作出迴應,稱爲「李六條」:

(一)在兩岸分治的現實上追求中國統一。

(二)以中華文化爲基礎,加強兩岸交流

(三)增進兩岸經貿往來,發展互利互補關係。

(四)兩岸平等參與國際組織,雙方領導人藉此自然見面

(五)兩岸均應堅持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炎黃子孫先互示真誠,不再骨肉相殘。

(六)兩岸共同維護港澳繁榮,促進港澳民主

從「江八點」和「李六條」中,可發現江李兩人幾乎沒有任何共識,都是各自表述。雖然「江八點」與「李六條」中,雙方在經貿實務上都有增進往來的共識,也都同意中華文化是共同的基礎;然而,江澤民依舊強調不能放棄對臺動武,並堅持鄧小平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李登輝仍把大陸拒絕承諾放棄對臺動武,認爲是敵對狀態的延續。還可注意到,習近平所提到的「中國人不打中國人」首見於「江八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