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成詐團幫手是「市場過度飽和」? 同業:絕不是犯罪的理由
法務部。(圖本報資料照)
詐騙案件層出不窮,不少律師與詐騙集團合作,成爲詐騙幫手,相關案例除凸顯社會價值觀的變化,也顯示年輕律師因競爭激烈,爲求案源才鋌而走險,加上實習律師薪水低,律師界不如外界想像的光鮮亮麗。律師丁昱仁表示,目前律師人數與過去10幾20年前相比固然增加非常多,但律師業競爭從來不是犯罪的理由,不足認爲情有可原。
丁昱仁指出,近一兩年律師利用執業機會而從事各類犯罪層出不窮,除了歸咎於律師業僧多粥少外,其實肇因於社會價值觀變遷及個人道德操守問題,而三者又互爲因果、息息相關。
丁昱仁說,近10幾20年來因少子化問題,導致目前各行各業優秀人才求賢若渴,法學專業、品德操守兼具的年輕律師固然仍有,但從每年大學招生時各系所爭奪品學兼優人才,各校法律系不再是絕對第一志願;少子化使大學畢業人數與過去相比,持續下降到剩三分之一;但律師錄取人數從100年後每年又提高將近3倍。
丁昱仁分析,分母變小但分子變大,則部分可能法學程度尚未完備、品德價值觀亦非良善正直者,亦能考上律師而進入市場。此外,社會價值觀這些年逐漸變化,常見推崇急功近利、一夜致富、笑貧不笑娼的投機或扭曲心態,而願意腳踏實地、穩紮穩打、一步一腳印者越來越少。
因此,部分年輕律師因一來可能法學基礎已非紮實、實務經驗尚未累積,二來律師人多難競爭、未能獲當事人青睞,三來卻又欲快速攫取金錢利益,且欠缺道德及自我要求下,因此鋌而走險且心態上毫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