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打離婚官司遭撞慘死 律師公會聲明:嚴正譴責暴力!
▲洪姓丈夫涉開車撞死妻子與妻委任律師,遭臺南市警四分局警方逮捕。(圖/記者林煒傑翻攝)記者林煒傑/綜合報導
臺南市一對夫妻因故正進行離婚官司,未料妻子李怡慧(44歲)17日下午跟着律師走在法院旁的連通道討論案情時,竟遭丈夫洪當興(44歲)開車從背後猛撞,造成律師黃政雄(44歲)全身多處骨折、當場身亡,李妻則是重傷送醫。對此,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表聯合新聞稿表示「嚴正譴責暴力!」並將提供家屬相關協助與撫慰。▼肇事現場血跡斑斑。(圖/記者林悅攝)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暨基隆、宜蘭、南投、新竹、高雄、嘉義、桃園、臺中、苗栗、彰化、臺南、屏東、臺北律師公會17日發表聯合新聞稿,除強烈譴責暴力行爲外,也要求完善人民與律師的法庭安全。
一、 遺憾哀悼丶協助撫慰:本會對於這起不幸事件,謹向黃律師家屬表達最深切的遺憾與最誠摯的哀悼之意,並即刻商請臺南律師公會及桃園律師公會,盡全力提供家屬相關必要之協助與安慰!二、理性溝通丶譴責暴力:本會對於法律紛爭,堅守理性溝通立場,由公平法院進行審理,以維護公平正義,任何不法與非理性的紛爭解決方式,是法治國所不能容忍!本會嚴正譴責暴力,維護律師執業尊嚴。三、法庭安全丶加強維護:本會建請司法院及法務部,再次重新檢視人民進出司法機關之安全問題,以保護人民與司法資源使用者之人身安全,提供人民前往開庭之安全無虞的環境!此外,針對高風險特定案件類型,如家事保護令或具有衝突性之案件,告訴人與被害人進出法院或檢察署,應予分流等制度管理,以保障人民行使訴訟權的人身安全。四、 研議修法‧保障人民訴訟權行使:本會認爲,律師以保障基本人權、實現社會正義與促進民主法治爲使命。律師爲人民爭取權利,實現訴訟權,行使律師職權,及人民依法行使訴訟權,參與法庭活動時,自均應受最大之保障,國家並應提供必要之保護制度規範。因此,本會強烈建議研議修法,增訂對所有參與法庭活動者之相關保護制度,以維護並確保人民訴訟權之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