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無人機出口管制新政9/1上路 旨在3個「有利於」
陸優化調整無人機出口管制措施旨在三個「有利於」。(澎湃新聞)
中國大陸商務部網站7月31日報導,大陸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記者提問大陸商務部、海關總署、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聯合發佈了優化調整無人機出口管制措施公告,中方的出口管制政策考慮迴應稱,此次調整體現了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於更好維護中國大陸國家安全和利益,有利於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有利於保障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發言人稱,經批准,7月31日,中國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發佈了關於優化調整無人機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調整紅外線成像設備、用於目標指示的雷射器等部分無人機重要部件的管制標準,將高精度慣性測量設備增列入管制範圍,取消對特定消費級無人機的臨時管制,禁止所有未納入管制的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恐怖主義活動或者軍事目的。上述政策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發言人說,2023年7月31日,中國政府推出了無人機出口管制相關政策。實施一年來,大陸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廣泛聽取各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建議,依據《出口管制法》規定進行認真評估,並結合形勢發展需要,作出優化調整的決定。此次調整體現了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於更好維護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有利於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有利於保障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發言人表示,中方始終認爲,科技進步應當造福各國人民。中國政府堅定支援中國企業在民用領域開展無人機國際貿易與合作,反對民用無人機被違規用於非和平目的,反對個別國家動輒以無人機爲由對中國企業和個人實施非法制裁。中方將繼續跟蹤評估無人機出口情況,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