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修刑法規範未成年人 滿12歲犯殺人罪應負刑事責任
▲大陸通過修法,未成年人犯下重罪將被追究刑責。(圖/CFP)
大陸近年發生多起未成年人殺害他人的案件,但卻因法律保護未成年人,未被追究刑責,引起相關修法討論。大陸人大常委會26日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規定滿12週歲者,犯下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追訴的,應負刑事責任。
根據修法內容,除了年滿12週歲者,年滿14週歲者,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毒、放火、爆炸及投放危險物質等罪,應負刑事責任。
年滿16週歲者,犯罪要承擔刑責,未滿18歲者,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