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制鋁箔 我國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特定鋁箔反傾銷調查案,財政部及經濟部初步認定有傾銷情事,並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爲防止我國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財政部公告自110年2月22日起對陸制特定鋁箔產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19.86%~32.36%,爲期4個月。
我國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對象包括中國大陸的上海神火鋁箔(28.28%)、廈門廈順鋁箔(19.86%)、崑山鋁業(32.36%)、丹陽市精益鋁業(29.1%)、江蘇大亞鋁業(29.1%)、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32.36%),課徵期間爲2021年2月22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
根據關務署資料顯示,本次涉案貨品爲鋁純度在99.3%~99.9%的特定鋁箔,進口稅號「76071120006」及「76071190001」,多爲食品包裝、香菸褙紙、金紙等用途。
中鋼集團旗下的中鋼鋁業公司日前向關務署申請反傾銷稅調查,因中國大陸現爲全球鋁箔第一大出口國,但近年來產量過剩,頻頻向歐美、亞洲等國傾銷,已遭美國、歐洲各國、墨西哥等裁處貿易制裁,建議應課徵反傾銷稅。
我國經調查後,初步判定中國大陸特定鋁箔產品確實有傾銷情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若最終判定屬實、將繼續課徵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