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對陸制鋁箔 課臨時反傾銷稅
因應中鋼鋁業申請,我國針對中國大陸制的金紙、包裝用鋁箔紙採取反傾銷調查,財政部關務署與經濟部18日完成初判,針對六家以上的大陸廠商特製鋁箔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19.86%~32.36%。
根據關務署資料顯示,本次涉案貨品爲鋁純度在99.3%~99.9%的特定鋁箔,進口稅號「76071120006」及「76071190001」,多爲食品包裝、香菸褙紙、金紙等用途。
官員指出,中國大陸現爲全球鋁箔第一大出口國,但我國業者反映近年來大陸廠商產量過剩,頻頻向歐美、亞洲等國傾銷,已遭歐美等國制裁。
在我國方面,自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中國大陸鋁箔大舉出口至臺灣,利用低價策略、蠶食鯨吞我國市場,衝擊國產品內銷價格。
按照最終判定程序,關務署在初判後60天內完成最後認定、交由經濟部在40日內做最後調查,關務署10天將最後調查結果送給關稅稅率審議小組,若有必要可延長1/2時程,我國預計2021年7~8月將做出最終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