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來臺嚴管 拉高門檻分層認定

陸資臺商合作、來臺投資從嚴管制經濟部公告陸資採分層認定,並禁止具大陸黨政背景者來臺投資,專門技術直、間接轉讓都須事先申請。圖爲經濟部長王美花。(本報資料照片

陸資與臺商合作、來臺投資從嚴管制!經濟部昨公告兩大禁令,繞道第三地陸資來臺投資,即日拉高門檻,起採分層認定,並禁止具大陸黨政軍背景者來臺投資。另爲避免技術外流,未來企業與陸資合作,新規定不管是「轉讓」或「授權」,「直接」或「間接」,拿專門技術或智慧財產權跟大陸技術合作,均須申請取得同意才行。

經濟部公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與《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兩大修正案即日起生效前者主要爲防範我國專門技術或智慧財產權跑到對岸,這部分主要着眼維護我科技實力。投審會官員表示,過去只規範轉讓,這次把授權也納進,且爲避免臺灣地有人先將技術轉讓或授權至第三地臺灣子公司,再間接轉給大陸公司規避,這次把「間接」行爲也納管。

陸資來臺許可上,經第三地來臺,往上分層認定,只要有一層大陸股東持股超過30%,就會被當作陸資。同時也擴大「控制力」認定,陸籍投資人契約或其他方式控制檯灣公司,或經第三地區併購非上市櫃公司營業或財產,都要申請許可。過去僅禁止具軍事背景者來臺投資,現在把黨政也納入。

專家認爲相關規範恐有盲點!就有會計師表示,要查黨政軍背景並不容易,有些大陸人早已移民海外持有其他國籍,或者陸資企業也可以透過新加坡商、港商甚至是臺商等來臺投資。最終受益人很難追查。爲此,會計師直言新制只是把「反對」陸資來臺擺在檯面上。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表示,政府一直對大陸來臺投資拉高門檻,不歡迎陸資來臺,是不聰明的做法。臺灣投資大陸金額超過927億美元,反觀陸資來臺投資卻相對有限僅20億美元,政府不應該害怕陸資來臺而應展現包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