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牌樓地景 挨批大路障

記者伊凡羅東報導

羅東公所市區設置的三座大型牌樓鎮民代表陳司衡認爲有佔用馬路人行道違規之嫌,批評身爲執法機關的公所,卻做了不好的示範,將向宜蘭縣警察局提出檢舉,羅東鎮公所則表示,牌樓的設立對觀光經濟發展有正面作用,也得到許多遊客的讚許,針對代表的指教,公所會在日後進行檢討。

羅東鎮公所分別在興東路三角公園民權路羅東夜市公正火車站前,三個地方設立大型牌樓,歡迎外地遊客,鎮民代表陳司衡在鎮代會鎮政總質詢時,認爲牌樓有佔用馬路及人行道,已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一款及第八款規定,批評身爲執法機關的鎮公所,卻做了不好的示範。

羅東鎮民代表陳司衡表示,佔用馬路及人行道如果合法化,日後對流動攤販來說,就可就地合法,那些攤販可真樂透了!連我自己也想去擺攤,爲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他將向宜蘭縣警察局檢舉鎮公所佔用馬路及人行道,是否違規一切由主管道路的主管機關來認定。(新聞來源民衆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