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牌樓地景 挨批大路障
羅東鎮公所在市區設置的三座大型牌樓,鎮民代表陳司衡認爲有佔用馬路及人行道違規之嫌,批評身爲執法機關的公所,卻做了不好的示範,將向宜蘭縣警察局提出檢舉,羅東鎮公所則表示,牌樓的設立對觀光及經濟發展有正面作用,也得到許多遊客的讚許,針對代表的指教,公所會在日後進行檢討。
羅東鎮公所分別在興東路三角公園,民權路羅東夜市,公正路火車站前,三個地方設立大型牌樓,歡迎外地遊客,鎮民代表陳司衡在鎮代會鎮政總質詢時,認爲牌樓有佔用馬路及人行道,已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一款及第八款規定,批評身爲執法機關的鎮公所,卻做了不好的示範。
羅東鎮民代表陳司衡表示,佔用馬路及人行道如果合法化,日後對流動攤販來說,就可就地合法,那些攤販可真樂透了!連我自己也想去擺攤,爲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他將向宜蘭縣警察局檢舉鎮公所佔用馬路及人行道,是否違規一切由主管道路的主管機關來認定。(新聞來源:民衆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