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為「綠色臭蛋」告發陳建仁、陳吉仲 法官裁定都不罰
行政院長陳建仁。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謝姓工人在網路張貼買到「綠色臭蛋」依妨害名譽罪送辦,國民黨立委候選人羅智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告發行政院長陳建仁、農業部前部長陳吉仲造謠,臺北地院審理認爲,陳建仁的言論具警世意味,也無證據證明陳吉仲違法,裁定都不罰。
臺北市警中正二警分局移送說,陳建仁2023年9月26日在立法院接受採訪時,就有關民衆反映購得黑心雞蛋一事表示是假消息等;陳吉仲2023年9月16日在農業部說,進口雞蛋因有噴蠟,所以保存期限較長。
羅智強向警方告發,指陳建仁、陳吉仲分別就雞蛋一事散佈謠言,導致人心惶惶、社會恐慌,足以影響公共安寧,違反社維法;陳建仁、陳吉仲向分局說明後,警方將2人依法移送法辦。
法官審理認爲,陳建仁於警詢中辯稱,民衆雖反映買到黑心雞蛋,不過,進口雞蛋當時已全面在通路下架,應無買到進口蛋的可能,網友刊登的黑心雞蛋照片中,可見蛋殼上印有國產雞蛋的編碼,所以不可能是進口蛋。
裁定指出,陳建仁說雞蛋的顏色爲鮮綠色與常態不符,言論有一定的基礎,目的在促請民衆注意假消息,無法認定他說的是謠言。
裁定指出,陳建仁受訪的言論是希望民衆提高警覺、不要受騙,還表示政府會盡最大可能讓民衆瞭解假訊息的存在,沒有故意憑空捏造,閱聽人也可以輕易經由公部門查覈照片、新聞的實性,難認定陳建仁的言論影響公共安寧。
裁定說,移送書指陳吉仲稱進口雞蛋因有噴蠟所以保存期限較長,這個說法經陳吉仲多次否認,警方沒有查證陳吉仲究竟有無相關發言,移送陳吉仲的違法事證不足,因此陳建仁、陳吉仲都不必罰。
國民黨大安區立委候選人羅智強。圖/取自羅智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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