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侖山森林大火延燒第5天 疑炊事釀災

馬侖山19日森林火災至今已延燒第5天,受損面積擴大爲4.8公頃。(東勢林管處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馬侖山19日森林火災至今已延燒第5天,受損面積擴大爲4.8公頃。(東勢林管處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馬侖山19日森林火災至今已延燒第5天,受損面積擴大爲4.8公頃。(東勢林管處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空勤總隊吊掛1噸封閉式水囊。(空勤總隊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市谷關七雄馬侖山森林火災至今延燒已第5天,近70名森林護管員頭頂烈陽,忍受火場高溫濃煙進行滅火,估計延燒面積擴大爲4.8公頃。東勢林區管理處表示,此次起火點爲登山熱點研判山頂炊事未將餘燼熄滅所致,確切原因仍待火勢撲滅後交由警消單位蒐證確認。

東勢林區管理處指出,馬侖山森林火災23日持續延燒,仍有近70名森林護管員,頭頂烈陽,忍受火場高溫及濃煙,滿身蒙塵持續穿梭火場,以開闢防火線揹負水袋澆灌方式進行滅火。

目前已開闢500公尺防火線,惟因地面輕質燃料多及落葉質層堆積,地表火蔓延速度較快,估計延燒面積爲4.8公頃。爲求早日滅火,空勤總隊今出動直升機2架次,投水10噸,以空中結合地面聯合滅火,希望減少山林損失

東勢林區管理處表示,本次森林火災地點,位於熱門谷關七雄登山路線的馬侖山自然步道附近山區,據管理處救火人員第一時間抵達火場時,發現起火點爲3月17日曾接獲登山客通報煙點位置附近,當時已進行確實滅火,研判此次疑登山客在山頂炊事,未將餘燼熄滅所造成,但確切原因仍待火勢撲滅後交由警消單位蒐證確認。

東勢林區管理處林管處提醒,依據森林法第53條規定,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且除負刑責外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前往山區切勿生火,共同保護珍貴森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