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泄密案外案 黃世銘、林有振挨告作僞證不起訴

▲立委柯建銘提告前檢查總長黃世銘馬英九秘書林有振僞證罪,北檢不起訴。(圖/資料照/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立委柯建銘自訴提告前總統馬英九泄密案,一審、二審馬英九皆無罪,不過柯建銘認爲,包括前檢查總長黃世銘、馬英九的前秘書林有振供詞不符,提告僞證罪。臺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爲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柯建銘的委任律師曾表示,全案在偵查階段,包括馬英九自己的陳述,都表示「關鍵88秒」電話是他打給黃世銘,約9月1日中午在官邸見面,主要是瞭解誰被監聽誰沒有被監聽,以及監聽譯文相關內容,但案子到了法院開庭所有人又都改口。包括林有振的陳述都與卷證不符,有僞證嫌疑。

柯建銘也認爲,2013年9月1日,馬英九在凌晨打電話給黃世銘,要他準備報告,黃因此拿着「專案報告二」前往官邸,但事後責任都推給林有振,法官竟然採信,還說沒拿到林有振與黃世銘的通話譯文,因此加告黃世銘與林有振僞證罪。

柯建銘自訴提告馬英九泄密、教唆泄密,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二審也判無罪。不過在北檢提起的公訴部分,一審雖然馬英九獲判無罪,但二審法官認爲,馬英九確實涉犯泄密、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3罪,改判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