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便當選菜太慢被埋怨 男抄舀菜湯杓殺廚師判12年定讞
臺北市林姓男子因買便當猶豫不決,竟火大拿鋁製湯杓刺死責難他的廚師。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林男上訴,依殺人罪判他12年有期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有搶奪等前科,並患有情緒控制障礙,平時打零工維生,並是長安西路一家便當店常客,但因爲點菜時常折騰半天、猶豫不決,2013年7月去消費時遭到女店員埋怨,雙方爆發口角;店內廚師聽見林男大小聲,抄伸縮鐵棍衝出嗆聲「你要買就買,不買就離開!」林男見狀抓狂,順手拿起舀菜湯杓攻擊對方,打到湯杓都斷了,還拿尖銳斷杓猛刺頸部,讓廚師在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
林男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15年徒刑,但他辯稱自己是爲了自衛而反擊,上訴到臺灣高等法院,但法官根據目擊者證詞認定他有殺人犯意考量,不過考量他有中度智能障礙的心智缺陷、辨識自己行爲違法之能力較低,予以改判12年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林男第二度上訴後,全案三審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