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買票當選議員 遭判當選無效還要關4年定讞

前屏東縣無黨籍縣議員周陳文彬。翻拍臉書,本報資料照片

男子周陳文彬2018年參選屏東縣議員時,以發放生日禮金的名議向選民買票,他還透過助理以每票1000元企圖買票,但因助理聽聞有期他候選人遭查賄認爲風險過大,才未發放賄選金錢,他買票選上議員後,去年底遭判當選無罪,刑事部分,最高法院判囚4年定讞。

2018年7月27日間,周陳文彬先將2000元交付給曾姓助理,囑咐助理以交付選民配偶之「生日禮金」爲名義,轉交該2000元,並約定投票支持周陳文彬之對價,對方收下後,但未告知及交給其配偶。

另周陳文彬以每票1000元之代價,向屏東縣枋寮鄉水底寮區域內有選舉權之選民買票,周陳文彬共拿3萬元委託曾姓助理買票,但因助理聽聞有其他候選人遭查賄而認爲風險過大,隨即要「下線」不要發放賄選金錢,並將3萬元賄款還給周陳文彬。

民事部分,周陳文彬去年底遭判當選無效定讞;刑事部分,一審及二審認定周陳文彬曾擔任鄉民代表期間前後長達8年之久,竟對各式宣導、查緝之宣示置若罔聞、視若無睹,所爲顯屬可議,且犯後飾詞狡辯,依交付賄賂罪判刑4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