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議員謝文禓涉賄選 一審遭判當選無效

苗栗議員謝文禓遭判當選無效,強調將上訴到底。(巫靜婷攝)

苗栗縣議員謝文禓22日遭苗栗地院宣判當選無效,謝遭檢察官及2名落選人指控去年11月22日晚間,他交付戴姓男子3萬元,涉嫌以1票500元或1戶2000元向鄰居及親友買票法院合議庭不採信借款之說,一審宣判謝當選無效,謝文禓強調將上訴到底。

去年五合一選舉,謝文禓參選第一選區縣議員席次,最終以5214票成功當選連任,然而卻遭地檢署檢察官及2名議員落選人指控賄選,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主張謝文禓在投票前之11月22日晚間到戴姓友人開設的興旺庭院交付3萬元給戴姓男子,並要求協助以每票500元或1戶2000元爲代價請託支持謝文禓。

偵查過程謝文禓矢口否認有賄選情事,並供稱交付的3萬元爲戴男向他所借的款項。戴男起初承認有花費1萬3500元幫忙買票,並表示與謝無金錢往來及仇恨糾紛,後又更改說詞表示,3萬元的確是他和謝借貸的款項。

合議庭認爲翻供時機過於巧合,且戴男所訴之借貸過程與還款情節與謝所訴不同,因此不採信借貸之說,一審判決謝文禓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謝文禓迴應,不會放棄上訴機會,將會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