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保單要「親晤與親籤」有難度 金管會:部分險種可排除
金管會近期在修改「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時,將業務員推銷保單時,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必須「親晤與親籤」,正式納入辦法之中,目前雖還未公告,但產險公司表示,對某些要產險來說,要業務員「親晤與親籤」有難度。金管會則表示,有些險種可排除,非要求全部險種都要「親晤親籤」!
所謂保險業務員「親晤親籤」是指,推銷保單都必須親自拜訪到被保險人、要保人並且看到他們親自簽名,否則就違反規定,主管機關將開罰。
保險業者表示,過去還沒有將「親晤親籤」只是用行政命令規範,現在是正式放法條中,目前金管會對保險業的罰款都是60萬元起跳!
產險業者表示,「親晤親籤」對於人身保險或者有具有道德風險的保險來說,確實有其必要性,但是產險產品中有很多是保費低或者沒有道德風險者如汽車險、強制險、住宅火險、責任險甚至旅平險、寵物險等等每一件保單都保險業務員親自拜訪要保人、被保險人並看着要保人、被保險人簽字似乎不太容易。
在現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中,原本並沒有「親晤親籤」的規定,但是金管會表示,爲明確揭示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行爲過程中應充分了解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投保目的及需求,所以明定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爲,應親晤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並取得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親籤之保險相關文件。
不過,該管理規則也留下一「但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有些銷售方式如電子商務、電話銷售保單就不適用,可以排除在外,另外,有些險種或者道德風險的產險者可以排除在外。
金管會表示,凡是之前有發文給各產險公司可以不必「親晤親籤」的險種,未來都可以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