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慘短視頻何以頻出“新花樣”

從“我要走了”到“家庭出軌受害者”

賣慘短視頻何以頻出“新花樣”

“原來,真正的醫學奇蹟在互聯網啊!”這般略帶調侃的感慨,近來在網友間屢屢傳開。

這些感慨的源頭,是一些短視頻博主的“迷惑操作”——

在某條短視頻裡,一位身着病號服、頭戴毛線帽的年輕女生,用顫抖的聲音哭訴:“我可能要走了……”瞧她那面容憔悴、眼下烏青、嘴脣泛白的模樣,不知情的網友同情心爆棚,紛紛私信關切病情,甚至主動提出援助。

然而,隨着時間推移,這個宣稱“病危”的女孩像是被施了“續命咒”,持續發佈類似視頻長達一年有餘。點進她的主頁,多條封面、裝扮、話術如出一轍的視頻赫然在目。到後來,網友們的問候從“病好了嗎”變成“啥時候走”。其間,該博主帶貨金額超10萬元。直至被網友戳穿虛假裝病的面具,她纔在視頻中一改病容,長髮飄飄、健康滿滿地向網友致歉,並刪除了過往賣慘視頻。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此類短視頻層出不窮。一些博主在賣慘之路上“花樣百出”,親情懸疑、家庭倫理、愛恨糾葛……各種劇情元素被他們信手拈來,在短視頻平臺上輪番“轟炸”網友眼球。即使受到網友吐槽、調侃,即使賬號被舉報、博主遭禁言,他們也能迅速“改頭換面”,琢磨出新的賣慘套路。

受訪專家認爲,這般行徑背後,無非是“流量經濟”在作祟,爲了博眼球、賺收益,一些博主無所不用其極。專家建議,平臺除封禁博主賬號外,對其背後的孵化、管理機構也應予以嚴懲。如何平衡創作效果與流量效益,亟待長效機制來約束規範。

病危迷霧重重

賣慘七十二變

當下,“賣慘”已然成爲短視頻、直播、電商等領域的一條“熱門賽道”。

此前,一位擁有554萬粉絲的大V博主曾上演這麼一出“大戲”:在視頻裡哭訴自己年僅25歲,卻被確診肝癌晚期,引得無數網友慷慨解囊。但結果是,該博主虛構事實、欺騙感情,衆網友也由悲轉怒。

還有一位擁有14.4萬粉絲的“生病”博主,先後發佈90多條“我要走了”的視頻。在網友錄屏保存的2024年10月的一條視頻裡,她面容灰暗憔悴,眼眶發黑,有氣無力地說着:“我好累呀,我有點堅持不了了,給所有的姐妹一個忠告吧……現在門店也沒有心思打理,店裡面的貨,一部分捐給山區,還有一部分,你們喜歡的話,衣服鞋子包包,還有大金錶,你們就進來拿吧。”

可到了2024年12月27日,當記者依據網友提供的ID找到她時,卻發現其主頁作品已歸零,她正在直播間眉飛色舞地講解某品牌的面霜、手機、首飾等商品。直播中的她,嘴脣乾裂、眼眶發紅、孕肚明顯,身旁還有人揪着她的衣服。她一邊聲淚俱下地喊着“只有女人理解女人”,一邊麻溜地讓助理上鍊接。

次日,記者注意到,該博主首頁原本的“作品0”,變成了“作品2”。短短兩個月,這位博主就像川劇變臉大師,身份從時日不多的“絕症病人”搖身一變,成了老公出軌閨蜜的“婚姻受害者”。

“見一個舉報一個,可這種賬號多了去了,封了一個還有另一個。”評論區裡,網友們義憤填膺,還順手揪出了其他類似博主,“比如這個叫霏××的,天天換名字,天天演戲。”

記者搜索該賬號發現,霏××有近2000粉絲量,2024年10月9日,其發佈了賬號中的第一條視頻。畫面中的她,臉色蒼白,身着華麗衣裳,身後背景燈光明亮、室內裝潢奢華。她緩緩開口:“如果你很有錢,或者能賺很多很多錢,千萬不要把錢全部放在老公身上。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我作了一個決定,店鋪賣掉,一部分錢留給父母,一部分錢我想帶到國外去看看,聽說那邊希望挺大的。我會在出國前開一場直播,把店裡剩下的衣服和包包全部當禮物分掉。”

在她陸續發佈的6條如出一轍的視頻裡,雖未直接提及“生病”“死亡”等字眼,但當網友評論“祝你早日康復”時,她未作任何回覆。

2024年12月8日,該博主發佈第7條短視頻:背景裡大紅喜字格外刺眼,她身着紅色婚服,怒指男方:“大家來看看這個男人,這個女人——我的好閨蜜,你帶着這個女人從我房子中出去。我現在懷孕了,我們纔剛剛結婚你知不知道!”

沒過幾天,劇情再度“升級”:“媽,爲什麼你生我但不養我,哥哥結婚的車子房子都是我借錢去買的。”霏××與母親因爲錢的事兒吵得不可開交。

記者將該博主前後發佈的短視頻進行對比,發現裡面的時間線混亂不堪,劇情更是漏洞百出,“要離開了”“結婚3天”“結婚那麼多年”等關鍵詞在兩個月內頻繁切換。記者進一步查看其直播動態,發現自第一條視頻發佈至今,她已直播17場。部分視頻左下角,一行灰色小字悄然提示:“作者聲明:虛構演繹,僅供娛樂。”

預告付費解鎖

虛構遮遮掩掩

記者觀看數十個短視頻後總結了這些博主的賣慘套路:

第一步,先給自己“確診”絕症,宣稱“這一次是真的要走了”“終於要告別這個世界了”“病痛纏身的日子進入倒計時”;

第二步,強調自己手頭寬裕或者親戚財大氣粗,還打算出國求醫問藥;

第三步,順勢推出自己的店鋪,大談店裡還剩多少庫存,緊接着就開啓直播帶貨之旅。

還有一些確實患病的博主,其“研究”出來的套路讓觀衆防不勝防。

一位名爲“×鬍子”的博主曾創建“死亡日記”視頻合集,合集簡介寫着:咳嗽到醫院檢查,醫生初步診斷我得了肺癌。記錄患癌後的人生感悟。

合集第一條視頻發佈於2022年9月8日。記者翻閱過往評論,質疑聲此起彼伏:“這是劇本吧”“不是爲了直播帶貨吧”……

2024年4月20日,“×鬍子”發佈了最後一條封面帶有“死亡日記”字樣的視頻,文案極具噱頭:“死亡日記癌症真相公佈,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裡,把真相公佈出來吧。”可點開一看,居然要付費,用戶得向平臺支付95鑽石(摺合人民幣9.5元)才能一探究竟。

“我真的生病了,是癌症早期,不過沒大家想象中那麼嚴重。我承認,標題寫了晚期,這點我向廣大網友道歉。但我內容裡可沒說自己快不行了,是大家過度解讀。我只能說,如果哪天我帶貨了,大家捂緊錢包就行。”他在付費視頻裡這般解釋。

網友們看到後,紛紛吐槽:“知道你現在健康就好,可付費觀看這操作,比帶貨還讓人無語。”

“他們老是裝出可憐兮兮的樣子,說自己生病急用錢,生意黃了要清倉,讓網友去直播間瞅瞅。”來自山西的於女士是短視頻平臺的常客,她無奈地說,自己曾多次爲這類博主揪心,甚至動過捐款捐物的念頭。“一開始還信以爲真,可在直播間多待一會兒,或者多翻翻其他視頻,就感覺不對勁。這些博主啥都賣,保養品、牀上用品、包包首飾,應有盡有。我之前看到一個插着留置針的主播賣面霜。”

“騙子到處都是,‘裝病’這招最氣人。”於女士滿心困惑,“爲啥要用生病騙人,爲了掙錢真就啥話都說得出口?”

某MCN機構工作人員直言不諱:“如今主播、帶貨博主之間的競爭堪稱‘白熱化’。有流量纔有收入,不少人就動起了‘賣慘’的歪腦筋來吸引眼球。爲了規避追責,即便在直播或視頻中標註‘虛構’,也是遮遮掩掩,放在不顯眼的角落。”

“這些帶貨主播的人設與故事,都是精心策劃、演繹出來的,背後是MCN機構、主播、演員、編劇等多環節緊密協作的‘成熟體系’。劇本越狗血,情節越跌宕起伏,往往流量就越大,觀衆掏錢就越爽快。”這位MCN機構工作人員說。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指出,部分博主藉助短視頻引流,利用網友同情心,誘導用戶在直播間消費,這種行爲可能涉嫌違法,情節嚴重的甚至構成犯罪。以生病爲由賣慘帶貨,極有可能構成虛假宣傳,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當前違法成本太低,即便主播賬號被封,他們也能‘東山再起’,換個馬甲繼續行騙。而且,賣慘形式層出不窮、隱蔽性極強,平臺監管難度極大,不法分子也就有了可乘之機。”鄭寧指出,當下存在博主被封號後“另起爐竈”的頑疾,比如原博主賬號是本人實名註冊,他轉頭換親戚朋友賬號重新註冊,平臺很難識別,除非網友持續舉報投訴。因此,社會公衆參與監督至關重要。

賣慘成產業鏈

加大懲處力度

在鄭寧看來,這類賣慘視頻氾濫,背後甚至形成一條非法利益鏈,根源就在於博主們精準拿捏了公衆同情弱小的心理。他們憑藉虛假劇本、人設騙取同情、收割流量,進而謀取鉅額經濟利益。然而,當前的監管手段與平臺治理機制,尚未形成對這類行爲“露頭就打、嚴懲不貸”的閉環體系,這才讓博主們有機可乘。

她提出,正因爲背後利益巨大,許多人不惜鋌而走險,絞盡腦汁逃避平臺規則,不斷翻新賣慘套路,手段愈發隱蔽。因此,一方面,平臺要持續完善規則;另一方面,要強化技術手段,比如增設過濾詞、加強人工審覈等。此外,鼓勵公衆監督舉報,提高博主違法成本,一旦違規嚴懲不貸,形成強力震懾。

“‘賣慘’營銷式帶貨,本質就是虛假宣傳。從立法層面看,很難將這類行爲細化規定,但在實踐中可以多下功夫,比如公佈典型案例,讓公衆清楚什麼樣算‘賣慘’、是否違法;加強對執法人員與平臺方的培訓,藉助技術手段提升各方識別能力,逐步健全相關制度。”鄭寧說。

記者注意到,一些電商平臺公然售賣“短視頻劇本文案”“直播話術定製”“直播腳本大全”等商品,商家打着“定製”旗號攬客,根據買家需求撰寫內容。

“您把想要的劇本主題、方向告訴我們,我們寫好腳本,您照着演,短視頻、直播帶貨都能用。”有商家說,只要明確身份、場景、人設、受衆羣體等需求,就安排專業人員撰稿,並依據劇本字數、視頻長度、稿件難度、交稿時間等綜合評估收費。

“夫妻關係、婆媳關係這類家庭倫理劇本我們拿手,不過只提供寫稿服務,演繹真假可不負責。”一位電商寫手說,婆媳、夫妻、家庭生活等“苦情戲”劇本,在中老年受衆中頗爲吃香。

某商家報價單顯示,劇情類項目分新銳編劇和資深編劇,前者每分鐘收費100元,適用於敘事vlog(博客的一種類型)、情感表達類劇本;後者每分鐘200元,針對帶貨漲粉、故事小劇場及高要求劇情。商家還特意強調:“要讓觀衆共情,專業編劇寫苦情戲最靠譜。”

鄭寧對此分析,商家向MCN機構或網紅售賣“賣慘”“苦情”劇本是否擔責,關鍵要看售賣時是否知曉買家用於拍攝“賣慘”視頻或在直播間演繹。因“賣慘”營銷受罰甚至獲刑的案例不少,如果網紅與MCN機構共同侵權、違法甚至犯罪,要依據各自過錯與參與程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受訪專家一致認爲,要斬斷“賣慘”營銷的非法利益鏈,完善法律法規刻不容緩。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建議,細化“賣慘”營銷中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等行爲的認定與處罰辦法,加大懲處力度,從法律層面形成強大威懾;同時科學制定流量算法規則,杜絕爲“賣慘”內容“引流”。

(法治日報記者 趙 麗 實習生 張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