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車包臺半年燒60萬「手都沒牽到」 癡心送貨員愛上絕情酒店妹
▲黃男控告酒店利用酒店妹詐騙60萬元,但檢察官認爲只是消費糾紛。(酒店小姐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記者張一中攝)
臺北市黃姓送貨員愛上酒店小姐「鼻鼻」,相信可和鼻鼻修成正果,賣車包臺,甚至直接把鼻鼻買出場,半年花了60萬元,鼻鼻卻突然轉店離職,懷疑自己遇上「剝皮酒店」被酒店老闆和經理利用鼻鼻騙錢,控告2人涉嫌詐欺,但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酒店並沒有用不實名目訛詐,兩度處分不起訴。
2016年間,在外商公司擔任送貨員的黃男接到LINE好友邀請,因此和一名自稱鼻鼻的女子相談甚歡,鼻鼻說自己在酒店上班,有業績壓力,黃男立刻前往捧場,即使發現眼前的鼻鼻和LINE的大頭照不同人,仍一見傾心。
之後黃男多次前往消費,包臺和鼻鼻聊天,甚至賣車拿了35萬元去幫鼻鼻做業績,買鼻鼻出場,連鼻鼻被別桌客人包臺,黃男也甘願不要其他小姐,自己點了奶茶在空包廂枯坐等候,半年總共花了近60萬元,但最多和鼻鼻一起看過電影,連手都沒牽到。
直到後來黃男和鼻鼻吵架,鼻鼻突然離職消失,此時新聞剛好報導剝皮酒店消息,黃男懷疑自己被剝皮,但又相信鼻鼻是真心的,認爲都是酒店老闆和經理,利用鼻鼻在騙錢,因此提告。
但檢察官認爲,黃男和酒店經理等人的LINE對話看起來都很普通,雖然用作業績爲由,要求黃男消費,但都沒有灌加什麼不實名目要黃男付錢,認爲全案應屬民事消費糾紛,兩度處分不起訴酒店老闆和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