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限貸令、新青安等施策上路 專家曝換屋買賣最佳順序
圖爲房市示意圖。圖/記者遊智文攝影
隨着家庭成員變換,原本的房子已經不符合家庭人口使用,於是就有換屋需求,但換屋過程不僅要考量資金、換屋銜接期,還有現在政府推行的法令與稅制配合,再來,民衆也提問換屋時的買賣先後順序不同會造成哪些影響,又有哪些與自身權益相關需要注意的細節嗎?賣厝阿明特別邀請太平洋房屋「程皓地產」林程皓總經理來開啓換屋說明書,爲大家一一解析怎麼換屋最適合自己!
林總經理指出,如手上自備款較不足者建議可選擇先賣後買,好處一如有較充足的資金來挑選物件可選擇的產品較多元,並可撥出經費讓裝修規劃更完善一次到位,好處二在貸款上評估到的負債比低,有機會借貸到的成數相對較高,且二屋限貸的政令上路後,若先買後賣,那新購的房子就更會受到成數限貸的問題;不過,政府也有釋出解方,倘若購屋民衆確定是換屋自住,其實是可以與銀行端簽定切結書,約定於一年內將舊屋售出,購買的新屋就不受限貸令的限制。但會建議民衆仍需詳細評估,因爲一年後舊屋若未如期售出,銀行就會追回當初多貸的金額及相關費用,而當下爲應急就便宜出售,反而沒賣到好價錢,最終賠了夫人又折兵。
因爲先賣後買好處較多,也是大部分民衆最常選擇的方式,但也有其缺點,當房子賣出也表示要搬家並進行交屋,此刻還沒買到新家就需要找暫時住的地方,這個過程中增加的房租跟搬家費用都是其次,反倒是搬了兩次家整理打包的過程耗費心力,阿明懂大家的難處,所以在這邊教大家小撇步,首先可以與買方協議延後交屋,爭取搬家及找新房的時間;或者跟買方約定售後回租,買賣完成仍可以住在舊家,直到租約時間到期,這樣就可以解決房子先賣掉要搬家再找地方住的問題。
另一個選擇是先買後賣,好處是可以從容的搬家,再將原本的房子賣掉,且屋內搬空的房子經有效整理後,賣相也會更好,當銷售期程較無壓力不急於出售時,也更有餘裕找到好買家,賣出好價格。但想要先買後賣是有條件的,首先需要有一筆自備款,倘若舊屋貸款尚未清償,又要購入新屋,就會壓縮到銀行給予的貸款成數與利率條件,而且,先買後賣就代表前屋尚未賣掉,這時就得同時繳納兩筆房貸,手頭資金需足夠充裕。林總經理提醒與建議兩屋的總貸款金額不要超過收入的30%~35%,這樣纔不會讓生活品質受到太大影響。
太平洋房屋「程皓地產」林程皓總經理(中)。 圖/林程皓提供
綜觀上方所述,林總經理表示如果能買賣同時進行是最佳的方式。因爲房子賣掉後就能用售屋取得的資金支付買房的餘款,但是就要控制好兩邊交易進行的速度。另外,2023年8月起政府推出利多的新青安房貸,必須符合名下無房產的情況購屋,所以申貸的時候名下是否還有不動產就是買賣銜接要注意的情況,記得要先售出後再購入新房才能享有1.775%的優惠利率,這樣買房負擔就能再更減輕。
總經理分享從業期間遇過不少民衆因自住換屋買了新房,就順勢將戶籍遷移至新家,而舊家若尚未售出又無戶籍設立登記,就不符合自用住宅,當然就不符合重購退稅!因此特別提醒民衆,務必將舊屋賣出後再將戶籍遷出。倘若民衆想要新房也能享有自住稅率,並符合重購退稅的條件,有另一個變通的辦法,可先將配偶或未成年小孩的戶籍遷至新房,而將自己的戶籍保留在舊屋,反之也是可行的喔。
感謝太平洋房屋「程皓地產」林程皓總經理以上珍貴的內容知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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