鰻苗捕撈期結束 臺中水利局籲漁民撤網具避免受罰
臺中鰻苗捕撈期已結束,水利局已限期申請人將設置之網具撤除。(臺中市府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鰻苗捕撈期已結束,水利局已限期申請人將設置之網具撤除。(臺中市府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市部分河川、海堤區域內,每年於捕鰻季開始前,即有漁民申請開挖水路,並會在河道範圍設置網具捕捉鰻苗,隨着鰻苗捕撈期而過,臺中市水利局已限期申請人將設置之網具撤除,以利未來汛期排水順暢。
水利局表示,每年11月起至隔年2月底,捕鰻季是海線漁民重點作業之一,也是部分漁民的重要收入來源,而此次鰻苗捕撈漁期已於今年2月底結束,設置於河道範圍內的捕撈網具,於進入雨季後將有影響排水之虞。
水利局已通知捕鰻苗人員限期將網具撤除完畢,並派員勘查各處網具撤除成果,以確保未來雨季期間河道排水通暢無虞,也能使部分鰻苗得以溯河洄游,永續鰻苗資源使其能持續發展,避免竭澤而漁。
水利局指出,市府後續除視撤除狀況做爲來年申請準駁之評估依據,未配合撤除將依《水利法》第92條規定,除通知限期回覆或廢止外,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因而損害他人權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4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金;致生公共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金。
水利局補充,如市民朋友有於河川、渠道範圍內使用河川公地需求,應依規提出申請,並於使用完成後應清理完畢以維持渠道暢通,以免因違規使用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