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不滿違停被開罰單 派出所縱火燒車泄憤被羈押
宜蘭縣擔任保全的49歲郭姓男子,疑不滿違規停車被警方開單,2日凌晨2時許涉嫌至羅東分局成功派出所潑油縱火。(警方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擔任保全的49歲郭姓男子,疑不滿違規停車被警方開單,昨(2日)凌晨2時許涉嫌至羅東分局成功派出所潑油縱火,導致6輛機車及1輛腳踏車燒燬,派出所內外電路全毀;警方循線查獲郭男,嫌犯不但拒捕還衝撞警車,全案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毀損等罪移送,宜蘭地方法院今(3日)凌晨12時許聲押獲准。
從事保全業的郭嫌供稱,他5月23日在羅東鎮中正南路165號前,因違規停車遭警方開罰單,心生不滿便拿寶特瓶到臺北市某加油站買了7元的汽油,於今凌晨帶汽油到派出所縱火;造成派出所內外的電線損壞,目前全棟僅能以發電機供電,而員警在擊破嫌犯車窗抓人時,2名員警右手掌及手臂遭玻璃割傷,所幸無大礙。
宜蘭縣擔任保全的49歲郭姓男子,疑不滿違規停車被警方開單,2日凌晨2時許涉嫌至羅東分局成功派出所潑油縱火。(警方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縱火案發生在昨凌晨2時20分,成功所機車停放區突然起火併傳出爆炸聲,員警立即通報119,火勢於2時50分撲滅,所幸無人傷亡;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1名男子身穿迷彩背心上衣、迷彩短褲、頭戴全罩式安全帽,徒步離開現場並開車離去後,停車區就冒出火光,經查是郭男。
警方前往其住處附近發現郭男行蹤,上前攔查駕駛車輛,對方不但拒檢還衝撞警車,警方追捕逾10分鐘後在冬山鄉新寮一路將其攔停,但郭不下車,員警以警棍擊破車窗,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帶回派出所問訊。另在現場查到5月29日購買的汽油發票,全案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毀損等罪移送,並建請檢察官聲押。
昨晚10時40分許將郭嫌送往宜蘭地方法院開庭,今凌晨12時20分左右向法院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