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奧委會允許東京奧運領獎臺抗議:符合我們價值觀
自從澳大利亞游泳名將霍頓在游泳世錦賽上演領獎臺抗議風波後,關於東京奧運會是否允許選手公開抗議,一直存在爭議,而美國奧委會在近日宣佈,允許美國運動員在東京奧運會領獎臺和賽場上抗議和發聲,不會做任何處罰,運動員也不會承擔任何後果。
《奧林匹克憲章》第50條規定,在任何奧運場地、場館或其他區域,都不允許進行任何形式的示威或政治、宗教或種族宣傳,這其中包括領獎臺抗議和下跪抗議等行爲。
由44名成員組成的美國種族和社會公正委員會,認爲《奧林匹克憲章》第50條侵犯了運動員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的權利,建議國際奧委會刪除第50條規定,而該組織還表示,奧委會應該促進社會正義,對抗議和示威活動,應該出臺不懲罰政策。
美國種族和社會公正委員會成員,2004年奧運會金牌得主莫莎尼-羅賓遜說道:“國際奧委會有義務建立一個更具包容性的世界,我們相信美國運動員的多樣性是優勢,將成爲變革的催化劑。因此,我們將推動國際奧委會,通過一項讓運動員爲權利、種族和社會正義抗議或者示威,並且不承擔後果的政策,以此對運動員的支持。”
國際奧委會能否聽從美國奧委會的建議是未知數,但美國總委會已經證實,他們不會對在東京奧運抗議或示威的運動員的進行處罰。美國奧委會首席執行官說道:“美國奧委會重視美國隊運動員的聲音,並認可他們維護種族和社會正義的權利,最終成爲變革的積極力量,這絕對符合美國以及奧林匹克和殘奧運的平等價值觀。我們感謝運動員領導的委員會提出深思熟慮的建議,並期待着在這一重要議題上繼續與國際社會合作。”
國際奧委會運動員委員會發起一項調查,評估運動員對奧委會抗議的看法,到目前爲止,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等國家的大多數運動員表示,他們反對在領獎臺上或者賽場進行抗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