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因應OECD稅制 臺商預扣股利可能提高至50%

會計業者指出,相關法案也可能影響美國與部分國家(地區)簽訂或更新租稅協定、貿易協定的進程。

美國衆議院歲入委員會主席 Jason Smith於2023年5月底提出「保護美國就業和投資法案」,就其他國家所實施或計劃實施的「超越疆界」(Extraterritorial)和「歧視性」(Discriminatory)稅收採取系列措施。

會計業者指出,上述「超越疆界」和「歧視性」的措施預計主要包括OECD的支柱一、OECD支柱二中的「徵稅不足之支出規則」(Undertaxed Payments Rule, UTPR),以及各國實施或計劃實施「數位服務稅」(Digital Services Tax, DST)、「電子商務稅」等單邊措施。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指出,OECD近年提出支柱一(全球利潤分配稅制)與支柱二)全球最低稅負制)等行動計劃,等行動計劃,各國也陸續開始規畫或進行立法過程,使跨國企業稅負和遵循成本都有可能增加。

由於OECD的提案(尤其支柱一)將大型跨國企業所需繳納之稅額由營運所在地重分配至消費者所在地,從美國角度來看,可能對美國「科技巨擘」的海外稅負產生重大影響,進而衝擊美國當地稅收。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觀察,美國民主黨所控制的參議院可能會在近期的議程內阻止國會通過該法案,但法案反映國會的共和黨員對當前OECD進程及其某些政策方向的不滿。

蘇宥人建議,臺灣企業應持續關注其營運地點及消費者所在國家對於兩大支柱議題之立法、修法方向,並及時作出應對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