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僅受訓8小時 跟不上戰時需求

民防團隊每年實施8小時基本訓練,圖爲今年7月萬安演習,新北市警局動員1253位民防隊員參與。(呂健豪攝)

依據《民防法》規定,民防團隊整編完成年度,應1次或分2次實施8小時基本訓練,換言之,僅需受訓8小時即可成爲民防團隊的一分子,民防隊員認爲應增加更多的訓練項目。民代也認爲,訓練時數不足,當戰爭來臨時,民防能否有效協助民衆,纔是訓練的關鍵目標。

新北市蘆洲民防隊員蔡順情說,幹部每年有2天訓練,包括防身術、防空疏散避難等基礎訓練,但這些訓練的強度和時數不足,應該增加更多的訓練項目,以利戰爭或重大災害發生時能有效協助民衆。

新莊警分局民防組長李瑞斌解釋,民防人員的選任及訓練依據《民防法》,每年需要完成1或2次、每次4小時常年訓練,幹部需額外多1次4至8小時訓練。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林秉宥認爲,目前訓練時數僅達法規要求最低限度,不代表不能增加內容或時數。現行民防訓練課程雖涵蓋多種主題,但仍應針對實際需求調整和增強,特別是重大災害或戰爭時,民防人員能否有效協助民衆,這纔是訓練的關鍵目標。

林秉宥建議,在現有的訓練中引入更多新穎實用的內容,以吸引年輕人蔘與,從而提升民防團隊的整體戰力。

警官出身的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則有不同看法,他認爲,民防義警等民力功能應是協助警察勤務、爲民服務及增加見警率,畢竟警察工作有一定危險性,須經過專業訓練,如槍械射擊、逮捕術等,況且民間組織沒有公務人員資格保障,也無約束力,因此不宜對民防義警要求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