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坐檯3天 食藥署之花 酒店兼差月入10萬
有酒店經紀曾遇過P女,還說她的花名叫「小蘭」。(本報資料照片)
1名食藥署員工日前被爆出到東區酒店兼差上班,當事人遭記過處分並調職,本報記者訪問遇過「食藥署之花」P姓女子的酒店經紀,他說27歲的P女,店內花名叫「小蘭」,約在今年5月開始上班,每週五、六、日晚3天上班,表現穩定正常,客人也滿喜歡她,每月收入可近10萬元,10月21日曾來電錶示「不做了」,不久就爆出新聞。
遇過P女的酒店經紀說,「小蘭」的年紀約27、28歲,身高有161公分,身材也很不錯,屬清秀甜美型,最厲害的是她還有碩士學歷,談吐氣質都好,所以跟客人很有得聊,上臺數非常穩定。
「小蘭」約莫今年5月多來上班,小姐來源屬於「陌生開發」,也就是自行前來應聘,之前並沒有待過任何八大,每週都是五、六、日晚上7點左右上班,月收入近10萬元,不像一些小姐有債務、感情或是酒品等問題,P女表現非常穩定,近半年都沒什麼狀況。
酒店經紀還透露,「小蘭」住在捷運昆陽站附近,她去食藥署跟酒店上班都很方便,但在10月21日時,「小蘭」突然來電錶示自己不做了,後來新聞報導出來,大家才知道她竟有公務員身分,22日警方也曾找上店家,詢問「小蘭」在酒店的狀況。
這名經紀感慨地說,很多人都是生活所迫纔來酒店上班,彼此通常不會特別問什麼,當事人更不會提,「酒店裡大家都有秘密」。
雖然該名酒店經紀說「小蘭」曾有上班,但食藥署內部調查後,P女否認兼職,但承認多次出入不當場所,食藥署召開考績會後決議,認爲P女行爲嚴重妨害形象,記她一大過二小過並調離現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