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2023年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苗栗縣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謝明俊攝)
苗栗縣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謝明俊攝)
爲鼓勵原住民維護原住民保留地山林美景,原民會特別編列預算獎勵原住民禁伐,2023年禁伐補償申請,已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接受申請,凡經過衛星影像輔佐判定,及現地勘查審覈通過,在2023年禁伐期間,無毀損砍伐林木,每公頃可領取3萬元補償金。
苗栗縣政府原民中心表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已開始受理申請,只要登記在苗栗縣境內且資格符合的族人,自即日起可提出申請,申請期限至今年4月30日止。申請後經衛星影像輔佐判釋及現地勘查審覈通過者,於2023年度禁伐期間,無毀損砍伐林木者,每公頃可領取3萬元禁伐補償金。
目前苗栗縣符合原住民保留地多集中在泰安鄉、南莊鄉及獅潭鄉等3個地區,要申請禁伐補償原住民,直接向當地鄉公所提出申請,符合申請資格者,包括具原住民身分的所有權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經劃定爲禁伐區域,或是受造林獎勵二十年期間屆滿。經確認竹、木覆蓋率七成以上,且無濫墾、濫伐等情事,得以申請核發。禁伐補償金額原訂每公頃2萬元,自2017年起增加至每公頃3萬元。
原民中心提醒族人,有關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劃以1年爲限,每年都須向當地鄉公所提出申請,並需備齊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國民身分證影本,如非土地所有人,請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或承租契約書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