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謝幕!曾經千億大白馬 股價只剩2毛錢 股東揮淚清倉
康得新27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深交所《股票終止上市複覈決定書》([2021]1號),根據深交所相關規定,深交所作出維持對康得新作出的股票終止上市決定。本決定爲終局決定。
公開資料顯示,康得新於4月14日進入退市整理期,5月28日爲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截至目前,康得新共有13.31萬戶股東。
圖片來源:Wind
康得新5月27日報收0.21元,總市值7.44億元。2017年11月,康得新市值曾近千億元。
圖片來源:Wind
備受市場關注的是,康得新5月27日晚間發佈公告稱,收到持股5%以上股東浙江中泰創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創贏”)出具的《關於減持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告知函》,中泰創贏分別於2021年5月25日、2021年5月26日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87,383,743股、186,981,656股,本次權益變動後,中泰創贏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圖片來源:康得新公告
早前,證監會新聞發言人3月12日就康得新退市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將堅決依法依規推進康得新退市,並譴責針對康得新退市案惡意造謠誹謗等行爲。
深交所於3月15日晚間向康得新發出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此後,深交所於4月6日晚間發佈公告稱,決定對康得新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債券違約牽出百億造假案
回顧康得新案件始末,從時間線上看,2019年1月,康得新無力償還15億元短期融資券,各界紛紛質疑公司2018年三季報披露財務信息的真實性。證監會立即啓動現場檢查並及時進行立案調查。在調查中,證監會把發現的犯罪線索同步移送公安部門。
證監會於2019年7月、2020年6月兩次進行告知、聽證,並於2020年9月22日對該案作出行政處罰。
2020年9月9日,公安部門對康得新財務造假等行爲偵查終結,以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根據行政處罰決定,康得新對2015年至2018年的財務報表進行了追溯調整,更正後的報表顯示連續四年淨利潤爲負,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即扣除處罰認定的造假金額後,相關財務指標觸及終止上市標準)。
經查明,康得新存在以下信息披露違法事實:
一是2015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合計虛增利潤115.3億元。康得新通過虛構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並通過虛構採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等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導致2015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爲22.43億元、29.43億元、39.08億元、24.36億元,分別佔各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136.22%、127.85%、134.19%、711.29%。大股東康得集團與相關銀行簽訂現金管理協議,經查證,協議涉及的康得新銀行賬戶各年末實際餘額爲0,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報披露的銀行存款餘額虛假。
二是2016年至2018年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康得新子公司爲控股股東提供關聯擔保。
三是未在年度報告中如實披露2015年和2016年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康得新違法違規問題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證監會依法對其及相關責任人採取了罰款、市場禁入等處理措施;對涉嫌犯罪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責任。
值得關注的是,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針對個別投資者質疑大股東康得集團佔用康得新大量貨幣資金的問題,經調查認定,康得新涉案銀行賬戶主要是爲了配合財務造假,便於完成虛假銷售收入回款。2018年末,該賬戶顯示餘額122億元,是累計歸集金額,並不是真實的銀行存款餘額。虛假銷售收入回款打入涉案銀行賬戶後,被歸集到康得集團賬戶再被循環用於造假所需虛假銷售收入回款,故未有證據證明大股東單方面佔用康得新資金。
康得新退市案中,股東後續是否仍有交易機會是市場普遍關心的問題。
對此,深交所新聞發言人早前表示,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轉讓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康得新股東在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辦理股份確權登記,其股票可在股轉系統進行公開轉讓。
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如何保護股東合法權益,也是市場最爲關注的焦點之一。
深交所新聞發言人此前表示,康得新終止上市後,其股票不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但股東依法享有的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基本權利不會變化。
此外,專家指出,依法推進康得新退市符合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也有助於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專家建議,投資者參考康美藥業索賠路徑,由投保機構代表訴訟索賠,理性維權。
上海錦天城廣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秦政建議,投資者可以通過單獨訴訟、共同訴訟、普通代表人訴訟、特別代表人訴訟、申請適用示範判決機制等多種形式的司法途徑進行索賠。其中,特別代表人訴訟是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維權難度的有力手段,在徵集階段,適格投資者可以積極向投資者保護機構提交授權以加快啓動進程。
編輯:鄭雅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