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價值2億房地產被查封 傢俱商火速繳清568萬欠稅

傢俱商欠稅想變賣房產,士林分署及時成功查封追回稅金。(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內湖區某傢俱貿易商,從2019年起迄今年1月,總計積欠所得稅568萬7586元,且被發現該名貿易商打算出售名下價值2億多的不動產,企圖逃避追稅,移送機關緊急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並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緊急執行,及時查封這筆2億房產,貿易商最後無奈出面,全數邀回稅金。

士林分署指出,本件義務人公司欠繳2019年營利事業所得稅608萬959元、2020年營利事業所得稅823萬3848元、2021年134萬7998元,共計1566萬2805元。

貿易商以事業受新冠肺炎影響爲由,先後2020年5月22日、2021年6月25日,向移送機關申請分期繳納前開稅款,最後積欠568萬7586元。

今年1月間移送機關查獲義務人公司,將出售其名下所有位於淡水區淡金路4筆不動產(含1筆土地及3筆建物),價值高達2億多元,承辦人員擔心義務人公司有假借申請辦理分期,於延緩繳納稅捐期間移轉財產,以達規避交稅,今年1月10日以緊急向北高行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獲准。

士林分署人員火速執行,在開春第一天上班日(1月30日)成功查封義務人公司所有不動產,迫使義務人公司在2月6日將欠稅款繳清,士林分署與臺北國稅局成功聯手將本件欠稅全數追回,全案圓滿落幕。

士林分署在此呼籲民衆,如滯納稅捐欠費罰鍰,收入不足支應一次繳清,可向移送機關或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但在全額繳清前,切勿移轉名下財產,以免被認爲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執行之跡象,而遭移送機關聲請假扣押或被執行分署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