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欠繳476張罰單 房子被查封過不了戶 買家代償
陳男欠繳476張罰單,名下房子被查封過不了戶,買家只好代繳。(臺北分署提供)
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查出陳姓民衆因闖紅燈、超速、違規停車、未繳過路費,高達476張罰單,另滯納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健保費等,累計滯欠47萬餘元,臺北分署查封其所有之房屋時,發現陳男卻將房屋賣出,購買該屋的買家今天只好代陳男繳清全部欠款。
臺北分署指出,陳男自2019年至2021年間因闖紅燈、超速、違規停車、未繳過路費等交通違規,遭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開出476張罰單,並陸續移送臺北分署執行。此外陳男同時滯納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健保費等,全部案件之滯納金額多達47萬餘元。
臺北分署調查後發現,陳男名下有坐落於北市中山區的房屋,但陳男以近年父親中風住院、妻子罹癌化療、母親突發往生離世,無力處理欠款,且該房屋由長期臥牀之父親居住爲由,請求分期繳納並暫緩執行該房屋。
但不久臺北分署發現查知陳男竟欲將該房屋出售,疑有脫產之情形,遂於該屋完成移轉過戶前,函請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因該屋正辦理都更已完成送件,買家爲使都更程序得繼續辦理,在今日到場代陳男繳清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