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顯與本府對抗! 臺電不肯付10億回饋金 苗栗縣怒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臺電將花915億元擴建苗栗通霄電廠縣府因而要求其支付10億回饋金,但臺電只肯付約1.4億,而且有關該案,臺電也僅派相關人員跟縣府說明2次後,就把案子送往中央,氣得苗栗縣府在日前給內政部公文上寫道臺電「明顯與本府對抗」等字眼,近來在網路引發一陣討論。

▼苗栗通霄電廠擴建案,引發地方與臺電的角力。(圖/翻攝自臺電官網)苗栗縣政府這份於5月24日發函至內政部的公文提到,對照該縣鄉親所受到擴建電廠的影響,他們僅向臺電要求10億回饋金,應該不爲過;而臺電只願意付1.4億,甚至還將該案跳過縣府覈准就送到中央,是「明顯與本府對抗」。

另外,公文裡也指出,要是在回饋地方的確切內容沒明確結論前,這個案子適用於建築法第98條規定,被認爲是特種建築物而由中央審查,之後要是通霄電廠的更新擴建計劃有涉及相關審查事件,一切都該由中央負責,「本府無法協助配合,且本府勢必發動抗爭,纔對得起56萬鄉親。」

苗栗縣此舉,引發外界質疑,有人就直指此舉有如抽「縣長稅」,因爲索取回饋金於法無據,縣長劉政鴻(如下圖資料照片東森新聞提供)對此回覆,該縣縣民那麼多年犧牲在電廠導致的環境污染下,難道又有法源依據嗎?他更強烈表示,要是臺電不給10億回饋金的話,就別想擴廠。劉政鴻指出,若是收到這10億,未來8億會使用於通霄和苑裡的地方建設,2億則使用於全苗栗縣的電力建設。

臺電對此則表示,其實通霄電廠並不是特例,而是所有的電廠都會要申請成特種建築物;況且除了跟發電設施有關的建物能夠申請成特種建築物,其他建物的建照和使照依舊得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絕對不會是要和地方政府對抗。

►►►更多好看內容都在《ETtoday新聞雲》首頁

苗栗女分局長梅花丟官 警界熱議是縣長劉政鴻塞車出氣陸客遊苗栗補助500元挨轟 縣府:每年商機好幾億綠營若不道歉 劉政鴻:「埋鍋造飯」玩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