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捐款比例分配出爐 殉職勇消每名1118萬、罹難者517萬
屏縣府針對「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捐款運用計劃, 29日召開第4次臨時會,決議將1億8843萬2998元捐款以「罹難者4成、傷者6成」比例分配扶助金。(本報資料照)
屏縣府針對「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捐款運用計劃, 29日召開第4次臨時會,決議將1億8843萬2998元捐款以「罹難者4成、傷者6成」比例分配扶助金,6位罹難者家屬每位517萬,4位罹難消防員每位1118萬元,傷者部分發放基準則依外傷嚴重度區分,金額從24萬餘元至1111萬餘元不等。
縣府表示,據統計,「0922火災爆炸災害」傷者人數修正爲112人,受傷程度經外傷嚴重度分數(Injury Severity Score,ISS)爲認定標準分類,輕度(0-8分)共計94 人,中度(9-15分)共計13人,重度(16分以上)共計5人。
縣府進一步指出,「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捐款總計1億8843 萬2998 元,其中指定用於消防捐款計4944萬9228元,用於爆炸專案捐款計1億3898萬3770 元。
縣府說,經會議討論,罹難消防員每位1118萬元,重傷(斷臂)消防員1111萬餘元,並額外給予500萬元協助義肢輔具等生活重建,中度外傷消防員738萬餘元,輕度外傷消防員92萬餘元,至於罹難者家屬每位517萬元,重傷民衆364萬餘元,中度外傷民衆156萬餘元,輕度外傷民衆24萬餘元。
縣府說,此次事件罹難者及重傷者的子女共計15位,教育資助至大學畢業,預估769萬3650元,信託費用10萬6200元,總計779萬9850 元,將都採用信託方式,由教育處進行後續信託與撥付事宜。
縣府說,爲照顧整體家庭成員,罹難者扶助金髮放方式也決議出發放順位,第1順位爲配偶、子女、父母,第2順位爲兄弟姊妹,第3順位爲祖父母、孫子女,並依順位人數均分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