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明揚大火被害補償金出爐!2勇消、6民衆遺屬共獲1440萬
明揚大火案(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9月,屏東科技產業園區的高爾夫球代工廠「明揚國際科技」發生爆炸,造成4名消防員在內共10人死亡,逾百人輕重傷,震驚社會,屏東地檢署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迄今已陸續審議核發包括2名殉職消防員在內的8名死者家屬犯罪被害補償金,每案180萬元,共計核發1440萬元。據指出,本案是《犯保新法》自去年7月施行迄今,核發最高數額補償金的個案。
至於其餘2名殉職消防員中,其中1人家屬決定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另1人家屬因還在處理繼承人的監護權,尚未申請補償金,此外,重傷害補償金部分,屏檢另審覈核發1案。
2023年9月22日晚間,明揚國際科技公司位於屏東科技產業園區的工廠,因囤放大量易燃化學原料,瞬間爆炸,大火一發不可收拾,總計奪走10條寶貴的生命,包括4名消防員和6名員工,另有百餘人受傷。
屏東地檢署歷經4個月偵辦,今年1月底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時任明揚董事長劉安皓、總經理呂英誠及相關主管共6人,並具體求刑4年8月至5年不等徒刑,全案由屏東地院審理中。
檢察官痛批明揚公司負責人及主管,號稱經營國際知名企業,卻文飾工安數據,製造公司治理卓越假象,因其長期疏忽行爲,惡積不可掩、罪大不可解,不但引發英勇消防員殉職,百名員工傷亡,縱使事後賠償再多,仍喚不回寶貴生命。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屏東分會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協助10名罹難者家屬,分別向屏東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遺屬補償金,屏檢經數月審議後,陸續核發包括2名殉職消防員在內的8名死者家屬犯罪被害補償金,每案最高額補償金180萬元,共計核發1440萬元。
明揚大火案,4名殉職消防員均入祀忠烈祠,銓敘部亦以最高等級的因公撫卹辦理,另立法院上月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案,增訂「明揚條款」,明定儲存化學品倉庫及場所應常時備置消防搶救用必要資訊,火災時如未指派專責人員提供相關資訊,最高可罰1000萬元;同時增訂刑責,廠商若未落實自主管理致人死傷,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