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自稱幸福企業 勞團曝黑料:多次違法的血汗工廠

桃市產總理事長朱梅雪今出面爆料稱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公司是多次違法環保及勞動法令的血汗工廠。(桃市產總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公司高爾夫球工廠昨天發生爆炸,是2018年桃園敬鵬工業大火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後,再次發生化學工廠火災造成多名消防人員殉職及工廠勞工死亡的悲劇,桃市產總理事長朱梅雪今出面爆料,該公司自稱幸福企業,但卻多次違反環保相關法規、勞動法令被告挨罰,批評根本是劣跡斑斑的血汗工廠。

朱梅雪表示,桃市產總調查這次出事的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公司,雖然自稱幸福企業,而且還是上市公司(8420),去年的營收跟獲利甚至都還創歷史新高,但從紀錄上來看卻充滿違法紀錄。

依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僱主)查詢系統」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從2017年至今,共4次因違反《勞基法》被裁罰,其中最近3年更是每年都被罰,原因則都是因爲讓勞工超時工作,累計被罰30萬元。2022年明揚也2次分別發生勞工手臂撕裂和骨折的職災案件,違反《職安法》被裁罰。

不僅如此,朱梅雪說,依透明足跡的資料,該公司從高雄遷廠到屏東後,近年也有6次因爲違反環保相關法規被罰的紀錄,光環保違法總計就被罰超過51萬2千元。同時從過去的司法判決紀錄中可發現,早在2011年該公司就曾經因爲違反勞動法令,侵害勞工權益,被員工提告要拿資遣費離職,屏東地方法院也判決勞工勝訴。

朱梅雪另還提及,2011年3月21日「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勞訴字第23號」裁判書中,發現明揚讓員工違法超時加班,早就是慣犯,早在當年也有被高雄市政府開罰的紀錄,甚至法官在判決書中還直接寫說「查被告自承2010年1月起至2011年8月間發生15件工安事件,顯見被告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36 條規定,致員工工作超時及未能依規定休假,影響員工作息及家庭生活,身心疲累,可能易生工安事件,會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如今看來,當年法官判決的內文,讓人怵目驚心。

朱梅雪說,如果再參照明揚國際自己的「永續報告書」,這家公司2021年離職率高達35%,新進比例高達43%,2022年離職率30%,新進比例44%,而且最近2年每年都發生11件職災,也連續2年有2起嚴重職災。這麼高的離職率和新進比例,代表公司流動率非常高,這是否和公司的勞動條件及工廠工安環境有關,待救援告一段落後政府應積極且徹底調查,甚至直接對明揚國際發動職安衛和勞動條件的檢查,檢視有多少違法的情況還沒被發現。

朱梅雪呼籲,政府應該針對該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和勞動條件進行全面勞檢,若查有不法,政府更應該加重裁罰,以避免這種屢次違法、職災不斷,工安都做不好的廠商卻一直沒有得到教訓、沒有確實改善,害得消防弟兄因此殉職,不要讓這些違法僱主把成本外部化,最後卻是基層消防弟兄用命來扛,這應該是政府對這些殉職的弟兄,最起碼的責任與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