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房子被查封還簽訂了租賃合同,1266萬拍來的學區房遭遇入住難?
好不容易通過法拍買下的學區房,結果發現房子裡不但有人居住,而且對方始終以“買賣不破租賃”爲由,拒不騰房。回過神來的楊先生一家傻了眼,當初買房子是爲了方便孩子就近上學,現在花了1200多萬,房子卻住不進去……無奈之下,楊先生只好到法院求助。幸運的是,最終在南京六合法院執行法官的溝通下,雙方達成了搬出和補償協議。
法拍買來的學區房竟變成糟心房
事情還得從頭說起,家住上海的市民楊先生一家爲了給孩子上一個好學校,選擇了跨區就讀,但上學後單面通勤就達一個多小時。後來爲了節省時間就選擇在學校附近租房子。爲了解決這個問題,老楊一家沒少研究附近的學區房,但熱門小區在售房源很少,屬於有價無市。
後來,楊先生一家發現關注的小區出了一套法拍房,估價比市場價便宜不少,當即就動了心。瀏覽完南京六合法院發佈的這套房源信息後,老楊覺得這是個撿漏的好機會,心裡暗自高興,立刻決定參與競拍。今年8月,楊先生以1266萬元的價格成功拍下了這套房產。拿到房產證的那一刻,他感覺自己簡直像中了彩票一樣。
可當楊先生興沖沖地去收房時,卻發現房子裡有人在居住,當場蒙了。他連忙上前詢問。對方告訴他,這套房子是她租下來的。直到這時,楊先生纔想起當初競拍房屋時拍賣公告中,確實載明瞭房屋已出租,並附有租賃合同以及相關風險提示。
租客以“買賣不破租賃”拒不搬走
原本以爲自己拍下這套房子,拿到房產證後租戶就會立馬搬走,但現實並不如他意。不管楊先生怎麼勸說,租戶都以“買賣不破租賃”爲由拒不騰房。楊先生氣得不行,自己花錢買的房,居然不能住,怎麼想都覺得太虧了。無奈之下,楊先生只能向執行法官汪莉珍打去求助電話。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原來,在該房屋因建築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被法院查封前,租戶王某就已實際承租該房屋,但此前未簽訂書面租賃合同,而最近一份租賃合同的簽訂時間則在法院查封之後。考慮到當前房地產市場低迷,在王某承諾配合拍賣後的房屋騰空,同時向王某講明騰房政策,強調拒執責任後,法院暫未要求王某騰空並遷出房屋。
參拍時,楊先生認定在法院查封后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打定主意在拍賣成交後要求王某騰空房屋並交付。沒想到,當房屋成功拍賣后王某竟然反悔了,不僅在拍賣期間將房屋轉租給一對陪讀母子,更耍賴不願騰空。
執行法官介入幫雙方“談判”
深知騰退法拍房一事不僅關係到買受人的切身利益,還關係到司法的公信力,汪莉珍多次與楊先生、王某溝通,並向執行局彙報案件情況。
經過執行局內部召開的法官會議對案件進行分析後,初步形成三種解決方案:一是由買受人自行通過訴訟,確定租賃合同的效力問題後進一步採取措施,但此種方式會形成多個訴訟,增加相關當事人的訟累,擴大矛盾;二是異地強制騰退,但在租賃關係尚有爭議的情況下,風險較大,且利害關係人可以提出執行異議,通過執行異議、複議程序解決,耗時耗力;三是組織雙方協商解決,最爲經濟便捷。最終,執行局決定由杜道靖帶隊前往上海,組織雙方調解,力爭高效化解矛盾。
到達上海的當天下午,執行法官們先分別約談楊先生和王某,“背靠背”瞭解雙方的意願,與雙方充分分析法律關係,讓雙方權衡利弊,爲後續和解作鋪墊。令人欣慰的是經過一下午的努力,雙方當事人的心理差距正在逐步縮小。
雙方達成彈性搬出與補償協議
第二天一早,執行法官一行正式將楊先生和王某約見,就騰房一事進行磋商。一見面,雙方就開始脣槍舌劍,互不相讓。楊先生認爲,自己租的房子快到期了,搬不進新房又得籤一年合同,而買法拍房的按揭也下來了,還得還房貸。關鍵王某交的房租也不是交給自己的,完全是在做賠錢的買賣。
而王某則表示,自己也不是不搬,只是希望楊先生能推遲幾個月,畢竟租客要搬走,找房子也要時間,而且自己租金早就付了,沒道理給了錢不讓住。
聽了雙方的話,杜道靖和汪莉珍分別給雙方講情講理,釐清雙方的矛盾點,分析調解和強制執行的利與弊,希望雙方能和和氣氣把這件事解決好。
最終,經過面對面溝通,楊先生與王某達成彈性搬出與補償的協議。半個月後,楊先生一家順利搬進了新房,事後他還專門帶着錦旗來南京對執行法官表示感謝。
通訊員 吳迪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王瑞
(通訊員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