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臺賣磷蝦油降血脂 未標示健康食品獲判無罪

MOMO臺販售磷蝦油具有調節血脂功效被控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士林地院審結認產品並未標示健康食品,並以並無積極證據證明犯罪判決久保雅司、MOMO臺無罪。(圖/本報資料照)

久保雅司公司在MOMO電視購物臺上販售「超淨化南極磷蝦油」,主持人李意菲、特別來賓節目上強調具有「調節血脂」功效,被控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士林地院審結,認爲產品上沒有標示健康食品以及「小綠人標章,並非法令規範的健康食品,且該法條現仍在立法院修法當中,未來可能改爲行政處罰,判決久保雅司負責人黃惠玲富邦媒體科技、節目製作人、主持人等4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起訴指出,久保雅司公司販售的「超淨化南極磷蝦油」,每組2970元,公司負責人黃惠玲、MOMO臺節目製作人蔣若雲、節目主持人李意菲,2018年3月27日起到5月6日止,在節目上稱「吃完以後,血糖值可以降得那麼漂亮,血壓膽固醇也都降低」、搭配字卡「代謝血濁問題、溶解栓塞、預防管路硬化」,被控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未經覈准擅自販賣健康食品。

辯護人主張,磷蝦油並未標示健康食品字樣,也沒有「小綠人」標章,更沒有保健功效文字,並不是該法的健康食品,並無違法

法條規定,食品具有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保健功效,合議庭認爲應予以明定健康食品爲何,不然就有違反「罪刑法定原則,。而且,立法委員去年已提案修法,將食品廣告含有特定保健功效部分改爲行政罰,而不處罰行政刑罰,合議庭以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等人犯罪,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