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廠hr私自背調候選人,直接拘留3個月+開除,笑死!
我覺得是個段子,但是大概率是真但沒那麼誇張,職場上典型的兔死走狗烹。
你讓我幹髒事,我幹了,結果出了事,最後又被老闆直接賣掉。
普法時間
但是實話實說,這個東西的邊界其實挺難界定的。
我總不能找人打聽一下某個候選人此前的工作表現咋樣,對方跟我說了,我就會被抓進去吧。
所以這中間的很多的細節非常值得考究……
這個故事裡當事人有沒有問題?很難說有。
捍衛自己的權利和利益天經地義。
這個故事裡HR有沒有問題?HR估計很委屈
我只是按老闆的要求搞了個背調,怎麼就給自己送進去了呢?
而且老闆這個做法確實有點不地道。
也有網友提問,現在的背景調查都是同意的。
背調之前籤的授權協議有用沒用?有,但不多。
以及大部分HR都不會在面試和背調期間明確告訴候選人,會找提供之外的人進行調查。
彷彿簽了一份免責協議就萬事大吉一樣,但實際上沒什麼用處,總不能說你勞動合同,或者員工手冊裡,寫了自願放棄裁員補償金,這件事就彷彿不再觸犯勞動法一樣。
關於公司有很多騷操作,而法律就是爲打工人兜底的。
不是自己主動提供的聯繫人,或者未經授權的私下背調都算違法。
劃重點,都算違法!
我們允許背調的存在,這本就是職場生態的一部分。
而且現在很多的公司都是外包給第三方做背景調查,以規避法律責任。
也有HR的朋友表達了自己的觀點。馬上就引起了其他打工人與其對線。
在職場上,對於一個人的評判吧,有公正客觀的部分,也有主觀評價的部分。
背景調查這個事本身也是爲了打擊不誠信的人。
比如僞造職務(明明是小卡拉米結果說自己是負責人)
所取得的成績(明明項目一塌糊塗,結果說自己的做得賊牛逼)
等等等等太多了,這本來是初衷。
但是用着用着就變了味。
多少職場打工人被逼着用法律武器維繫權益
但是你用法律武器維繫權益,下家就又會噁心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