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生」控隆鼻致失明 告醫美診所不起訴
客戶控訴隆鼻導致失明,醫美診所醫師不起訴。(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網路專欄作家「冒牌生」楊立澔,指控前年在某醫美診所動隆鼻手術,卻導致右眼失明、部分鼻樑潰爛,提告診所曾姓醫師、陳姓負責人涉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臺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不起訴曾及陳姓負責人。
楊立澔常在個人粉專分享創作文章,獲得不少好評,他指控,他2017年7月去某醫美診所進行玻尿酸隆鼻手術,卻發生意外導致右眼失明、鼻樑部分潰爛,除提告醫師涉業務過失重傷害外,另提民事訴訟求償,請求1500萬元勞動減損費,臺北地院審理中。
檢方送醫審會鑑定,結果指曾無過失,另傳喚三總整形外科醫生作證,證稱診所確實事先電話聯繫,且路途與傷勢結果無因果關係。因此,檢方認定曾、陳並無業務過失,今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