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鼻出意外提告 「冒牌生」籲:慎選醫美診所

「冒牌生」隆鼻出意外,造成右眼失明,提告醫美診所和醫師。(王己由攝)

成立「海賊王驚點語錄粉絲團,臉書擁有超過77萬粉絲的網路專欄作家「冒牌生」楊立澔, 前年7月與淨妍醫美診所臺北前店合作,接受玻尿酸隆鼻微整,卻發生意外導致右眼失明,鼻樑部分潰爛。提告醫師曾俊夫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後,另提民事訴訟,要求淨妍醫美診所站前店及曾俊夫,應連帶賠償1500萬元勞動減損費,臺北地方法院今(7)日開庭,冒牌生向法官表示,右眼失明後,會影響左眼視力,還須動手術,診所明顯涉及疏失。

北院上午開庭,冒牌生主張,診所術前並未告知手術必要性及風險,未善盡告知義務,也沒載明曾俊夫僅具備家醫科醫師執照,沒有整形醫美專科資格,同時未選用原廠建議規格針頭、術前未進行滅菌、術後施打降解酶劑量不足,涉有相關醫療疏失。

指控,手術後五分鐘內就表示眼睛有「不可視」的情況,醫師卻沒叫救護車送往最近具備高壓氧的醫療院所案發時5點多、6點搭計程車出發,診所卻舍距離較近的臺大馬偕醫院不去,基於息事寧人心態將他送往有合作關係的三總醫院,但因爲交通壅塞,直到7點30分抵達,8點才排診高壓氧,已延誤就醫。

診所委任律師林鳳秋抗辯,本件個案合作,冒牌生是擔任代言人與一般醫病關係不同,楊立澔先前在其他診所已施打過玻尿酸,且在接受本件治療前,也接受過其他醫美,楊將自己塑造成一般病患,對醫療風險及醫師身分全然不知,冒然接受治療,與事實不符。

林鳳秋表示,診所完全符合常規案發後立刻施打降解酶共8000單位,選擇三總是當時聯繫後最快能施以高壓氧的醫院,並非故意延遲,冒牌生把不實訊息訴諸媒體,已造成診所困擾,不排除提出反訴。

庭末,審判長諭知將向檢方調卷瞭解鑑定進度及調閱診所稅籍全案候核辦。冒牌生庭後受訪時,以自身經驗呼籲,要慎選醫美診所,一般人沒有足夠醫療常識去了解,因此決定動刀要很注意,否則會有後遺症

刑事部分,冒牌生提告醫師曾俊夫涉業務過失重傷害罪,還在臺北地檢署偵查中。對此案診所方面表示,曾俊夫是合法執行醫療業務,同時使用的器械都有滅菌,併合法使用原廠針頭。當初雙方曾進行和解溝通,事件發生後冒牌生在其他醫院的所有重建手術費,至今已支付近百萬。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