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1000元假鈔到超商消費被識破還打警察 法官判囚4年

拿1000元假鈔到超商消費被識破,法官判囚4年(示意圖,達志影像)

何姓男子前年拿1000元假鈔,二度到北市一家超商買香菸,店員報警後處理,何男拿玻璃酒瓶攻擊員警被逮,臺灣高等法院將何男依行使僞造通用紙幣等罪判囚4年,犯妨害公務罪部分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姓男子取得僞造的1000元紙幣1張後,在2022年7月25日在臺北市士林區一家超商購買香菸1包,找錢905元后,另名店員發覺,向何男追回香菸及905元,還僞鈔給何男,但何後來又到超商門市,再度以僞鈔向店員購買香菸1包,但店員拒收。

店員報警後,臺北市士林警分局3名員警到場,何男竟持玻璃酒瓶攻擊員警,致員警分別受有左手掌、左手臂刮傷,及左手掌拇指、食指、中指割傷、挫傷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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